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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态
  • 2024 / 05 / 21
    为了更好地交流人力资源行业相关知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5月30日,“创新无界”HR聚能论坛在北京五棵松万达广场举办,京易择全国企业人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京易择”)受邀参加此次论坛。此次论坛云集了众多人力资源领域专家,大家围绕数字化时代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新趋势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详细分析了人力资源管理在数字化方面的探索形式及需求,并进一步讨论了当下多元化用工的现状及员工需求。会议中多位人力资源专家提到,企业应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结合自身特点发挥各项优势,在充分了解新生代员工的特点及市场需求的同时,尽可能做到专业化分工,达成企业与员工的双赢。结合当前的就业形势及工作重点,京易择将继续将继续贯彻“以专业服务为依托,以就业促进为导向,为社会繁荣安定、行业蓬勃发展尽心尽责”的企业理念,不断夯实人力资源服务建设水平,致力于成为国内人力资源综合服务的领先者,为推进首都人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 2024 / 03 / 18
    非北京籍能在北京办理退休吗?社保未缴满15年应该怎么办?具体条件有哪些?本期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01 非京籍办理退休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正常退休: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申请因病或非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男50周岁、女45周岁(未达到退休年龄申请的,可按退职办理);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男55周岁,女45周岁。2.社保账户不是临时账户男性50周岁后,女性40周岁后缴纳的即为临时账户;也就是说男性50周岁前,女性40周岁前,需要在北京已经参保。3.养老保险缴纳年限退休年龄前累计缴纳15年及以上,其中10年是在北京缴纳的。02 京籍办理退休条件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非管理岗位年满50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2.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或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注:被保险人系残疾人的,其原有的残疾不作为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的条件。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工种按《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1999〕63号)规定须经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处备案确认(原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其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03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根据《实施若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6月30日)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04 如果参保人不愿意延长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又该怎么办呢?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延长缴费和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不愿意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了关系,也不用担心之前的钱白交了,个人账户的钱会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 2024 / 03 / 04
    懒员工钻公司制度的“空子”,是HR最头疼的事情。HR的日常简直充满了跟某些懒员工的斗智斗勇。单单就拿请假来说,“病假条造假”那可是多少HR心中的痛。要知道,生病时如果和单位请病假,有了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书加病假条,可以少扣很多工资。甚至有的诊所都有专门开“假疾病诊断书”,只要十几块钱,即便身体没问题,诊所也能在没有经过医师亲自诊查的情况下,开出你想要的“疾病诊断书”。HR们对造假是深恶痛绝,但是过度的“严防死守”却也不可取。那么怎样有效又合理的防止员工请虚假病假呢?今天就给大家聊聊“请病假”的那些事儿。01  HR对病假的假期管理1、明确审批权限和流程咱们HR可以制定这么一个规定:除了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其他所有休假都必须经过申请和审批。不同的假期类型、假期长短及申请人的级别,都制定相应的审批权限和流程。2、规范请假流程病假可以请,但是假条必须交。HR可以拟定格式化的病假申请单,包括病因、预计休假时间、医生姓名、联络方式等等。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以让员工说明情况,并在后续按时补上书面请假手续。同时病假申请单要求员工声明病假真实性,如有虚假或故意夸大,构成严重违纪,公司可以进行处罚或者解除劳动合同。3、建立病假定期报告制度企业可以规定,员工在病假期间,其本人或家人定期与企业联系,汇报治疗情况。病休期间如有病情或治疗地等变化,应及时通知企业。HR在员工病假期间,可以视情况进行慰问探视,安抚员工情绪,表达公司关怀,员工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企业,方便做好因病缺岗的应对安排。4、完备的销假制度企业应要求员工在休假期满,按时上班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保证对员工到岗情况的监督。如因特殊情况而前期请假手续及证明不全的,应在期满康复后及时提供相关手续及证明。02《劳动法》规定以下这6种病假无效光说没用,咱还是得有依据,2018年的新《劳动法》上就规定了6种无效病假:1、病假证明来源不明如果仅有一张病假证明,而没有挂号单、病历记录、医疗费发票、检查单等一系列证明。或是提供的病假单、病历本系手写,并无该医院或医师的任何印章,且不能提供其于该日至该院挂号就诊的相关单据,就不能形成完整就诊记录。也就是说,来源不明的“证明”无法证明员工患病就诊的事实,“病假”具有明显的欺诈性。2、医生违规或越权开具病假证明作为医疗机构以及专业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需要符合他们相应的流程以及基本要求。如果说员工提供就诊记录显示的就诊科室与《诊断证明书》显示的科室不一致,而医师却为同一人,那这种情况明显不符合常理。3、病假期间劳动者外出旅游病假本来设置目的在于因病休息,但明明应该休息的“病人”却在外旅游,那肯定是说不过去的。这时员工已经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就算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也是合情合理。4、以患病为由不提供病假证明公司有相应病假请假制度,作为员工都应严格执行和遵守,拒不提供病假证明的行为,是在对抗用人单位的管理,公司可以依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5、由他人代开的病假证明有的员工不在本地就诊,由他人代开病假单的情况,单位应该核实该期间员工在外地的证明。如有虚假成分,依然是无效病假。6、病假证明有被涂改痕迹现在很多医院的病历和病假证明已是机打,不太可能会出现修改的情况;如果在手写病历和病假证明的情况下出现有明显涂改的情况,致病假证明病假期间与病历不符,医院又未出具证明称涂改为其所为,那病假无效。03  以下方法也可规避虚假病假1、单位可指定医院就诊单位可以让员工在“指定医院”就诊,并且指定多家医院,比如在公司附近和员工住处附近各指定一家医院;并根据不同的医学分科,指定多家专科医院。既能满足员工的就医需求,也能进行一定程度的病假监督;令员工开病假单变得没么容易;还可以防止在后续纠纷中员工以指定医院医疗条件不好或不是专科医院等理由,逃避在就诊医院看诊;2、用人单位也可以对请病假的劳动者进行探望,这样既体现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关爱之情,客观上也起到了对劳动者病假的某种监督作用。还可以合理审查病假单真实性:要求员工补充提交挂号凭证、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单据等附属材料,以便对病假真实性进行形式上的系统审查;(最好事先在《员工手册》上约定,员工应当提交该类材料,否则将会有纪律处分)3、在当地卫生局网站查询病假证明署名医师是否为注册执业医师,执业机构是否与病假证明出具机构一致,执业科室是否与病假证明出具科室一致;进行侧面印证;向医疗机构的医务处或门诊办公室核实病假证明是否存在虚假,包括病假证明的纸张、格式、公章是否与医疗机构的一致,病假证明署名医师是否为该医疗机构医师,医师署名是否为医师本人签字,是否有员工挂号诊疗记录等等
  • 2024 / 02 / 27
    | 政策法规汇总 |01 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政策要点: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铁、废铜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到5万亿元。到2030年,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世界前列。02 关于印发《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33号)发文单位:自然资源部政策要点:未来发展目标:以全面提升自然资源信息化服务能力为导向,充分应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视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成自然资源“一张网、一张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及底线守护、格局优化、绿色低碳、权益维护四大主题应用场景,实现算力资源高效利用、数据资源共融共享、平台应用智能开放、场景服务敏捷协同、线上线下安全可靠,形成“一网联通系统内外协同互动大生态,一图透览陆海上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窗智绘美丽中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智慧国土,全面支撑自然资源全业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03  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工信厅科〔2024〕7号)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要点:《通知》提出,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协同降碳、碳排放管理、低碳评价类标准,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标准全覆盖,支撑工业领域碳排放全面达峰,标准化工作重点逐步向碳中和目标转变。04 关于印发《推动北京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国际美食之都行动方案》的通知(京商生二字〔2024〕2号)发文单位:北京市商务局等9部门政策要点:2023年北京餐饮业收入首次突破1300亿元,同比增长32.5%,对社零额增幅贡献率达52.8%,餐饮业收入和市场主体数量均创历史新高。《方案》旨在贯彻《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的“建成荟萃全球风味的美食之都”工作目标,促进餐饮市场高质量发展,并提出具体措施,实施7大行动,推进22项任务。05 关于印发《北京市绿色制造单位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经信发〔2024〕5号)发文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策要点:《办法》旨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制造业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办法》提出对工厂绿色发展水平由低到高依次评为一至四级,对四级、获得国家绿色工厂A+的企业,择优创建绿色低碳领军企业。|  申报征集汇总  |01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单位:国家生态环境部申报要点:项目旨在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重点方向主要有(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类、(二)重点领域降碳类、(三)储碳固碳类、(四)数智赋能类、(五)非二氧化碳减排类,入选项目将获得创新技术推广等政策支持。02 关于征集遴选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的通知发文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政策要点:征集范围主要包括各地区高校和科研机构、企业在持续推动专利产业化过程中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并在2023年以来取得标志性成果或重大突破进展的典型案例;案例内容应围绕专利产业化过程,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解决现实问题、取得实际效果等内容进行重点描述,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聚焦专利技术产业化产生的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体现实效性和示范性,发挥指导借鉴作用。03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征集工作的通知发文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申报要点:项目要求符合国家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关规划和布局要求,实现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建设,原则上推荐的数据中心规模应不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机柜资源、算力负荷、网络资源等算力资源利用水平处于行业内先进水平,算力算效水平高;能源利用效率高,电能利用效率应达到北京市地方标准《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准入值及以上)等条件。04 关于北京市第二批第二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文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申报要点:重点支持方向和内容主要有:(一)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每家企业仅支持一个项目,总支持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二)产业链协同配套项目,每家企业仅支持一个项目,总奖补金额不超过400万元;(三)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项目,按项目核定已投入投资给予最高30%的奖励,最高支持200万元。05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2024年度项目资助申报公告发文单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要点:资助方向主要有:(一)在舞台艺术创作方面,积极助力“演艺之都”建设,发掘培育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二)在传播交流推广方面,持续发挥“首善之都”资源禀赋,不断丰富高品质文化供给与文化服务;(三)在艺术人才培养方面,稳步夯实“高质量发展”人才底座,培育造就德艺双馨的高水平文艺队伍。06 关于征集2024年度新三板挂牌补贴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发文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申报要点:支持内容: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分层给予资金支持。其中,获准在基础层挂牌的,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获准调层后进入创新层的,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获准直接进入创新层挂牌的,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 2024 / 02 / 26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企业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不断地进行创新和发展。而项目立项作为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对于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项目立项是指确定一个项目是否值得投入资源和时间进行开发的过程。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对项目的目标、可行性、风险、成本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分析,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价值。剑鱼招标网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项目立项的流程,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项目立项的方法和技巧。一、项目构思阶段1.市场调研:在项目立项之初,首先要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竞争对手、行业趋势等信息,为项目的定位和发展提供依据。2.确定项目目标:根据市场调研结果,明确项目的目标和预期成果,包括产品或服务的功能、特点、优势等。3.制定项目计划:根据项目目标,制定项目的实施计划,包括项目的进度安排、资源分配、成本预算等。二、项目评估阶段1.技术可行性分析:对项目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确保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这包括对技术的成熟度、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的分析。2.经济可行性分析:对项目的经济效果进行评估,确保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这包括对项目的投资回报率、盈利能力、成本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3.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项目的潜在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三、项目立项阶段1.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项目构思和评估结果,编制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范围、预期成果等内容。2.提交项目建议书:将项目建议书提交给企业的决策层,如董事会、总经理等,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3.审批项目建议书:企业的决策层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批,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如果项目建议书被批准,项目正式立项。四、项目实施阶段1.组建项目团队:根据项目的需求,组建一个具有相关技能和经验的项目团队,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2.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在项目立项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的进度安排、资源分配、成本预算等。3.监控项目进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项目的进度进行监控,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如有偏差,要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4.项目收尾:在项目完成之后,进行项目的收尾工作,包括项目的验收、总结、评估等,为今后的项目提供经验和借鉴。对于企业来说,项目立项是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对于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遵循上述流程,企业可以更好地进行项目立项,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 2024 / 02 / 23
    现实生活中,劳务外包这样的用工模式是非常常见的,尤其是疫情下企业为了减少成本,便会更多地选择这样的用工模式。01 什么是劳务外包?劳务外包是近年来劳务密集型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而广泛采用的一种用工模式。劳务外包并非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不属于劳动合同法项下的用工方式,而是企业(发包方)将其部分业务或者工作内容交由承包方完成,发包方按约定支付外包费用,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合同法项下类似承揽合同关系的一种服务模式。02 常见的外包形式包含哪些?常见的劳务外包形式包括生产线外包、仓储物流外包、辅助岗位外包(如保安、保洁、餐饮等)、短期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培训咨询外包等。03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有哪些不同?劳务派遣,是指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动服务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劳动者外派到用工单位工作,接受用工单位的直接管理,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它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虽然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表面上看似都是本公司员工去往别公司工作,但是二者之间内涵并不相同:(1) 服务性质不同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2) 管理权限不同派遣员工需接受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受其规章制度约束;而外包员工与承包方直接发生劳动关系,由承包方直接管理,发包方一般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发包方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并不当然适用于外包员工。(3) 用工范围不同劳务派遣的员工一般具有三性(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而且派遣员工数量不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而外包员工并无前述限制。(4) 相关资质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具备劳务派遣资质。劳务外包不需要劳务派遣资质,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04 劳务外包关系中发包方、承包方和外包员工间是什么法律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承揽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合同法》约束和调整,二者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外包员工与承包方签订《劳动合同》,二者之间构成劳动关系,承包方属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外包员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外包员工接受承包方的直接管理和工作安排。外包员工与发包方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亦没有其他直接的法律关系。05 劳务外包有什么优势?1. 管理规范,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本公司负责托管人员的相关事务,并向其提供有关劳动方面的咨询,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本公司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可以有效为企业规避用工风险。2. 成本低廉,提高企业效益通过外包,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办公费用,降低企业软硬件资源支出,免去企业管理者相关人事管理流程中大量机械重复性的工作,使管理者能投入到其它能使企业有效增值的管理活动中。3. 服务全面,提高员工工作热情外包为托管人员办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续,免除了员工的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对企业的责任心增强,更具工作热情。06 劳务外包的流程是什么?(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交换公司基本情况并加以说明;(2)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公司的人员数量,分布情况等信息进行收集了解;(3)提出委托方案:根据不同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确定服务内容;(4)洽谈方案:双方研究、协商委托方案内容,并修改、完善委托方案,确定时间表;(5)签订《人事外包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人事外包服务合同》;(6)履行合同、提供服务:严格执行《人事外包服务合同》之各项约定。
  • 2024 / 02 / 21
    企业使用人力资源外包可以帮助企业减少招聘成本和事务性工作的复杂度,还能提高效率,但并非所有企业都适合人力资源外包,那么一般什么企业会使用人力资源外包呢?01 流动性较快的企业像一般以靠销售岗位做营收的企业,常常会碰到人员流失大的问题,企业HR也会因此陷于招聘、培训、交接、办理离职、招聘的无限循环中去。这不仅会导致HR的工作效率无限降低,更会进一步增加用人成本、培训成本、管理成本、时间成本等。将人事外包出去,这样能帮助企业HR从繁重的重复性的事务工作中抽身出来,去专注于更核心的人力资源战略性工作问题,从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竞争力,最终提高效率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02 科技型初创企业及部分中小企业企业有员工管理、招聘、培训、福利等各项人事工作的需求,而搭建人力资源团队的成本并不低,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03 资金紧张的企业资金紧张的企业尤其是在员工工资方面能省则省,可是在预算一味紧缩的情况下,往往就会导致招聘的人员在经验、技术方面差强人意。所以,若是这类型的企业其实很适合选择人事外包,不仅能够降低成本,还能够招到优质的人才,何乐而不为。04 助力企业成本外化,利益内化即使用人需求不断增加,企业也不必增加专门的管理人员或机构对业务外包员工进行管理,由服务商完全承担,大幅降低了管理成本。近年来,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企业,都根据企业发展与管理要求进行了企业变革,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提出了包括组织机构改革、岗责编设计、薪酬改革、绩效考核等多角度的管理提升。而这样的管理提升由企业自身人力资源工作者很难完成,往往需要借助外部专业机构来实施,而人力资源机构是完成企业这样的管理提升与变革的不二选择。
  • 2024 / 02 / 20
    企业绩效评价方法的演进:成本业绩评价、财务业绩评价、综合绩效评价。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如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国资委考核分配局《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01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综合绩效评价,是指以投入产出分析为基本方法,通过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相应行业评价标准,对企业特定经营期间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以及管理状况等进行的综合评判。第八条 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是指对企业一定期间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四个方面进行定量对比分析和评判。(一)企业盈利能力分析与评判主要通过资本及资产报酬水平、成本费用控制水平和经营现金流量状况等方面的财务指标,综合反映企业的投入产出水平以及盈利质量和现金保障状况。(二)企业资产质量分析与评判主要通过资产周转速度、资产运行状态、资产结构以及资产有效性等方面的财务指标,综合反映企业所占用经济资源的利用效率、资产管理水平与资产的安全性。(三)企业债务风险分析与评判主要通过债务负担水平、资产负债结构、或有负债情况、现金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财务指标,综合反映企业的债务水平、偿债能力及其面临的债务风险。(四)企业经营增长分析与评判主要通过销售增长、资本积累、效益变化以及技术投入等方面的财务指标,综合反映企业的经营增长水平及发展后劲。第十一条 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包括企业发展战略的确立与执行、经营决策、发展创新、风险控制、基础管理、人力资源、行业影响、社会贡献等方面。02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附件1:企业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计算公式一、盈利能力状况(一)基本指标1、净资产收益率=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0%平均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年初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年末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2、总资产报酬率=息税前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平均资产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二)修正指标1、销售(营业)利润率=销售(营业)利润/主营总收入×100%2、盈余现金保障倍数=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3、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4、资本收益率=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资本×100%平均资本=[(年初实收资本+年初资本公积)+(年末实收资本+年末资本公积)]/2二、资产质量状况(一)基本指标1、总资产周转率(次)=营业总收入/平均资产总额2、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年初应收账款余额+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净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二)修正指标1、不良资产比率=(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应提未提和应摊未摊的潜亏挂账+未处理资产损失)/(资产总额+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00%2、资产现金回收率=经营现金净流量/平均资产总额×100%3、流动资产周转率(次)=营业总收入/平均流动资产总额平均流动资产总额=(年初流动资产总额+年末流动资产总额)/2三、债务风险状况(一)基本指标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2、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财务费用下的利息费用(二)修正指标1、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2、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经营现金净流量/年末流动负债×100%3、带息负债比率=(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其他带息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带息非流动负债)/负债总额×100%4、或有负债比率=或有负债余额/所有者权益×100%或有负债余额=已贴现承兑汇票+担保余额+贴现与担保外的被诉事项金额+其他或有负债四、经营增长状况(一)基本指标1、销售(营业)增长率=本年营业总收入增长额/上年营业总收入×100%2、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年末国有资本及权益/年初国有资本及权益×100%(二)修正指标1、销售(营业)利润增长率=[本年销售(营业)利润-上年销售(营业)利润]/上年销售(营业)利润×100%2、总资产增长率=(年末资产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初资产总额×100%3、技术投入比率=本年研发经费投入合计/营业总收入×100%第十二条 企业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包括战略管理、发展创新、经营决策、风险控制、基础管理、人力资源、行业影响、社会贡献等八个方面的指标,主要反映企业在一定经营期间所采取的各项管理措施及其管理成效。(一)战略管理评价主要反映企业所制定战略规划的科学性,战略规划是否符合企业实际,员工对战略规划的认知程度,战略规划的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力,以及战略规划的实施效果等方面的情况。(二)发展创新评价主要反映企业在经营管理创新、工艺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品牌培育、市场拓展、专利申请及核心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措施及成效。(三)经营决策评价主要反映企业在决策管理、决策程序、决策方法、决策执行、决策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重点反映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四)风险控制评价主要反映企业在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等方面的管理与控制措施及效果,包括风险控制标准、风险评估程序、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等。(五)基础管理评价主要反映企业在制度建设、内部控制、重大事项管理、信息化建设、标准化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包括财务管理、对外投资、采购与销售、存货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法律事务等。(六)人力资源评价主要反映企业人才结构、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储备、人事调配、员工绩效管理、分配与激励、企业文化建设、员工工作热情等方面的情况。(七)行业影响评价主要反映企业主营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对国民经济及区域经济的影响与带动力、主要产品的市场认可程度、是否具有核心竞争能力以及产业引导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八)社会贡献评价主要反映企业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上缴税收、商业诚信、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贡献程度和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行业新闻
  • 2024 / 09 / 03
    01  北京市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统一2024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其中明确2024年度北京社保缴费基数及标准:自2024年7月起,北京市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528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821元。同时,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知,北京市2024年度公积金缴费新基数上下限和新月缴额也已公布。具体如下:北京市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5283元,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420元。02  上海市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6921元/月,下限调整为7384元/月。上海市2023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307元/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6921元,最低不低于2690元。03  天津市天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4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及标准: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5013元和25065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5013元至25065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为5013元。04  福建省2024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2164元/月执行、下限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60号)文件规定执行。2024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2164元/月、下限按4433元/月执行。05  山西省太原市根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并公积金[2024]19号)文件,太原市2024年度公积金缴费新基数和新月缴额具体如下:按照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太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8110元计算,本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7027元;最高月缴存额为6486元(其中:单位3243元,个人3243元)。06  安徽省合肥市2024年度,合肥市工资总额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 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调整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上限为29795元,月缴存额上限单位和个人分别为3575元,住房公积金月 缴存基数下限为合肥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060元。07  江西省南昌市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建部公告第173 关规定,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 存基数不高于南昌市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7752元。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6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08  内蒙古呼和浩特根据内蒙古呼和浩特自治区统计局公布,明确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标准:自治区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260元(月平均工资为8105元),全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4315元(300%),下限为6484元(80%)或4863元(60%)。09  吉林省长春市根据《关于公布 2023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57号)文件精神,确认2023年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6142元。长春市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新上下限已公布。具体如下:社保基数上下限调整为4307.1-21535.5。10  江苏省 苏州市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2024年7月1日起对苏州市区、苏州园区、吴江、常熟、昆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具体如下:苏州市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4700元,缴存基数的下限为4494元。常州市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常公积金[2024]24号)文件精神,同时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知,常州市2024年度公积金缴费新基数和新月缴额已公布。具体如下:常州市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2696元,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490元。11  山东省济南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64号)文件精神,确定济南市社保五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2078元,下限为4416元。同时,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知,济南市2024年度公积金缴费新基数和新月缴额已公布。具体如下:济南市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2305元,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200元。 青岛市、烟台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64号)文件精神,确定青岛市、烟台市社保五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2078元,下限为4416元。12  河北省石家庄市根据石家庄市社保和公积金中心有关规定,石家庄市2024年度公积金缴费新上下限和新月缴额已公布。具体如下:石家庄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25670元,缴存基数的下限为5134元。邯郸市根据邯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知,邯郸市2024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新基数已公布。具体如下:医疗和生育保险的基数下限调整为6139.89元,无上限。同时,接邯郸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知,邯郸市2024年度公积金缴费新基数上下限和新月缴额也已公布。具体如下:邯郸市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22465元,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200元。13  广西省南宁市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批准,南宁市2024年度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和新月缴额也已公布。具体如下:南宁市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28125元,缴存基数的下限为1990元。桂林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桂林市2024年度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和新月缴额也已公布。具体如下: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23071元,缴存基数的下限为1990元。14  浙江省杭州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3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953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杭州市区为2490元,桐庐县、建德市为2260元,淳安县为207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应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953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490元。温州市根据温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温州市2023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10180元,以下简称 “月平均工资"),计算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高于月平均工资3倍(即30540元)的,按30540元核定;低于 2024年市政府发布的单位所在县(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鹿城区、龙湾区、 瓯海区 、洞头区、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2490元/月;乐清市、瑞安市 2260元/月;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2010元/月)按最低月工资标准核定。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定上限和下限,缴存基数上限为宁波市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8655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023年度宁波市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2490元。本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后,若市政府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标准调整后新开户缴存职工在次月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绍兴市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绍住金〔2024〕28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为2023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后单位职工缴存基数低于2024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2260元核定;计算后单位职工缴存基数高于2023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31742元核定。即2024年度绍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月缴存下限为113元、上限为3809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226元、上限为7618元。金华市根据《关于调整2024年金华市区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通知》(金市金〔2024〕22号)等有关规定:2024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30236元。经营困难的单位及其职工,可按不低于2260元按实确定。台州市根据《关于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年度验审工作的通知》(台房金函〔2024〕6号)等有关规定:职工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8634元(2023 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最高月缴存总额为6872元;职工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台州市政府发布的单位所在县(市、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范围内执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260元,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范围内执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10元。舟山市根据《关于调整企业单位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补充的通知》(舟公积金〔2024〕35号)等有关规定:舟山公积金新下限为2260,新上限为32559。丽水市根据《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4年度市区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丽公积金〔2024〕22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 2023年丽水市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即35505元;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补贴缴存基数上限为11835元;公积金月补贴上限按照月补贴缴存基数上限×8%的缴存比例确定,即947元。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丽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即2010元。衢州市根据《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印发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公积金发〔2023〕9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2023年衢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即35628元; 单方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4275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衢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即2010元;单方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为101元。15  广东省广州市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3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9579元。深圳市接深圳公积金中心通知,深圳市2024年度公积金缴费新基数和新月缴额也已公布。具体如下: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43659元,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360元。珠海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
  • 2024 / 08 / 09
    01  企业招工时常面临的问题很多企业在招工时,都面临过效果不好的问题,公司人员不能同时配齐,人就是招不上来,更有甚者连人力资源经理都换了好几拨。一些企业管理者,有时会不清楚人事部门都在做什么,似乎起不了大作用;基层员工又觉得人事部门天天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人事部门觉得自己很忙,做很多事情,操心很多事情,只是大家容易忽视这些价值,这也让招聘工作难以进行。02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对于这种情况,现在很多公司会选择将人力资源外包,把这部分工作交给专业成熟的公司来做,这样子也解决了公司三方面的问题:1、降低成本2、提升效率与品质3、聚焦于人力资源策略和聚焦公司重点03  人力资源外包管理优势“把不懂的业务全部包出去,只做我们熟悉的”是上个世纪末开始风靡的管理思潮。当时,彼德·德鲁克注意到了这种趋势,指出“任何企业中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都应该外包出去,任何不提供向高级发展机会的活动与业务也应该采取外包形式。”“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是现代企业运作的一条金科玉律。而通过外包,借用外部资源实现成本的最小化,就成为企业在竞争日益剧烈的市场环境下谋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人力资源外包正是基于这一理念应势而生。在促使人力资源外包发端的原因方面,有五项竞争因素使企业将人力资源部分或是全部外包:分别是企业精简(downsizing)、快速成长或衰退(rapid growth or decline)、全球化(globalization)、竞争增加(increased competition)以及企业再造(restructuring),而在这些竞争因素背后的根本因素其实就是降低成本与增加人力资源的服务品质。组织将人力资源外包的因素有降低营运成本、改善业务焦点、增加管理控制以及与供货商分享并发展策略。将人力资源活动外包的优点是降低成本、改善服务品质、节省时间、减少对新技术的投资、将人力资源角色由服务提供者提升至策略事业伙伴(strategic business partner)。总括来说企业将人力资源外包之原因不外乎降低成本、提升效率与品质、以及聚焦于人力资源策略等三项。
  • 2024 / 07 / 26
    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公司为了节省人力成本都会选择按照最低工资给员工缴纳社保。这种做法真的合规吗?01  可以按最低工资交社保吗?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首先我们必须纠正一个误区,即最低工资≠社保缴费。比如说,北京2023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320元,而最低社保缴费下限为5869元,两者是不一样的!所以,社保按照当地最低缴费基数进行缴纳是不合法的,员工社保缴费基数需要按照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来确定。如果企业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社保,是否可以要求补偿呢?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1、深圳市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但经济补偿的支付年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2、天津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印发《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的通知明确表示:社保费缴费基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单位有过错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二、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1、北京市该通知中表示:(1)用人单位过错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保账户或虽建立了社保账户但缴纳险种不全情形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的,一般应予支持。(2)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建立社保账户且险种齐全,但存在缴纳年限不足、缴费基数低等问题的,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一般不予支持;劳动者的社保权益可通过用人单位补缴或社保管理部门强制征缴的方式实现。2、浙江省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或已经征收部门审批的欠缴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所以,对于经济补偿的问题,各省市的执行情况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02  社保和工资必须在同地吗?一般来说,工资的发放地和社保的缴纳地应当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的话,很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为公司有问题。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总公司想要调配员工到异地分公司任职,但是该员工要求社保还在总公司缴纳,于是就会产生总公司交社保,分公司发工资的情况,那么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在总公司账务上可以把这部分社保作为其他应收款挂账,分公司可以凭工资表、总公司提供的内部证据等作为税前扣除依据。最重要的一点,要留存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企业调配协议,按协议发放薪酬,有签名文件等等!03  社保可以挂靠吗?自2022年3月18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中就明确规定:社保挂靠,违法!2023年1月,人社部发布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一条也规定:人社部再次明确社保代缴违法,且举报最高奖励10万元。这意味着5月1日以后,“社保挂靠代缴”面对的不仅仅是监察稽核,也有可能被社会公众举报。而且挂靠社保,个人也会承担风险,受到影响:1、个人征信受影响《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违规办理社会保险、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严重失信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其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2、参保缴费无保障找公司“挂靠”,自己要多交一份“挂靠费”(美其名曰“服务费”)。由于和“挂靠”公司并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不仅享受不了工资、福利等待遇,如果真出事,《劳动法》也保护不了你。3、“挂靠公司”不靠谱一些公司打着社保“挂靠”的幌子实施诈骗行为,收钱后出具假的社保缴费凭据,实际并没有办理社保。有的公司会先交几个月社保费获取信任,最后卷款跑路,盲目地信任这些公司给你画的“大饼”,小心人财两空!04  社保缴纳五大误区除了上面我们所说的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企业要承担责任外,以下这6个误区,统统是不合法的!企业和个人一定要引起注意,否则,可能后果很严重!误区一:试用期不用缴纳社保《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企业在试用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误区二:不签合同就不用交社保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会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保,岂不知,劳动关系的确定可不仅仅取决于一纸合同,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个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社保就必须得交~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误区三:上下班路上摔伤都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算是工伤:①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的“上下班途中”;②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③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另外,小编提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误区四:单位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首先,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公司能否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取决于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又称法人代表)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时,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其不属于社会保险的强制参保对象。误区五: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缴社保将社保挂靠别人公司,或者找人才资源服务公司代缴社保,几乎是很多失业朋友的备选之路。但是,这样缴纳社保是非常不靠谱的。市面上多数社保代缴服务公司都处于灰色地带,所谓的“挂靠”社保,其实就是虚构劳动关系,然后骗保。《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职工社会保险不合法。 社保断缴可大可小,在3个月内,如果找到新的工作就能续缴社保,社保福利不受影响。可是一旦找公司挂靠或代缴社保,这问题可就严重了。 刚刚全国社保信息联网了,今后如果被发现,相关部门会把它记入你的社会征信,以后贷款买房、子女升学、积分落户等都会受到影响。
  • 2024 / 07 / 19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直是热议问题,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之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选择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这些问题确实没有那么简单,加之各地劳动法政策有所不同,这些问题就更难弄明白。本期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01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中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如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七大误区误区一:一旦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日期,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即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劳动者端上了铁饭碗,用人单位永远无法与该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即时解除权、《劳动合同法》第40条无过失解除权、第41条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样,劳动者也可自行提出辞职,解除双方所签署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误区二: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十年时间,是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算吗?《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换言之,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情况下,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之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更没有权利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因此,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起算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是错误的。误区三:因法定事由顺延导致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之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因《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法定事由如:三期、医疗期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顺延,并因顺延导致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是否必须与该劳动者之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因法定事由致使劳动合同顺延的,劳动合同应顺延至法定事由消失时终止。因此,仅会导致劳动合同顺延至法定事由消失时终止,法律并未规定用人单位需承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误区四: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满足了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必须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在本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之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一条强制缔约条款,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但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满足了在本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劳动者是否可以要求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订立劳动合同是从无到有的过程,而变更劳动合同则是在原有劳动合同基础上对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期限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也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除用人单位同意外,用人单位并无法定义务必须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不同意变更的情况下,劳动者可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误区五: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订立吗?《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情形,也没有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从《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即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从2008年1月1日后起算,并不包含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次数。误区六:将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延长,用人单位就可避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吗?《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3项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续签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过上述法条可以发现,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决定了是否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将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延长,以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此种行为被认定为“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行为,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行为,视为再次订立了一次劳动合同,将其纳入到劳动合同订立次数中。因此,如在第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又将劳动合同期限延长一年,待延长一年期满后,用人单位同意续签,劳动者未提出签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必须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误区七: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但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悔要求重新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当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迫使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否则,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真实表示,劳动者不得反悔要求重新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待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3  总结一、用人单位应与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者不存在违法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下,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书面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没有违法违纪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且书面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拒绝并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违反法律规定,应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三、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告知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没有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除非劳动者决定不续订劳动合同,或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若发出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未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终止后再主张的,法院不予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劳动者未书面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未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已经不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实质要件,劳动者再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五、劳动者在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选择仍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放弃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选择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仍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视为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的放弃,法院对其主张用人单位应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请求不予支持。
  • 2024 / 07 / 12
    很多企业为了节省人员成本,会按照最低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样真的可以吗?来看看下面这个稽查案例吧!一、案例详情事由: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比例按时为全员足额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告知事项: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为你单位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做好社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公司为了节省人力成本都会选择按照最低工资给员工缴纳社保。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按照最低工资给员工缴纳社保,而是按照社保最低基数缴纳。(注意:最低工资≠社保最低基数)这种做法通常来说是不合规的,除非员工的实际工资真的低于最低社保基数。二、社保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吗?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的规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同时,该文件也对缴费基数设置了上限和下限,具体来说:下限: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60%),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上限: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300%),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注意:最低工资标准仅是法律规定的社保缴费最低限额,不是缴费基数,按这个标准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而且根据各省市的规定有所不同,部分省市也要求如果公司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离职后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一、深圳市该指引中明确表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但经济补偿的支付年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二、天津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的通知明确表示: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无正当理由停缴社会保险费,或者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对此有过错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应予支持。三、社保补缴相关内容看看福建税务局的回复:留言内容:企业员工社保是否可以按最低缴交基数缴交,网上查询规定是按上一年的平均工资作为缴交基数,但是大部分的企业都是按最低缴交基数缴交,这样后期需要补缴吗?回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规定:“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可以参考上述文件规定。PART.04哪些做法不合规除了单位按最低基数给员工交社保是不合法的之外,下面这6个社保缴纳的误区,企业和个人也要避免。误区一:员工可以自愿放弃社保?《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所以,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办法和借口,也不管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只要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属于违法行为。误区二:试用期不用交社保?《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企业在试用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误区三:不签合同就不用交社保?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会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保,岂不知,劳动关系的确定可不仅仅取决于一纸合同,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个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社保就必须得交!误区四:上下班路上摔伤都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算是工伤: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的“上下班途中”;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另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误区五:单位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首先,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公司能否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取决于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又称法人代表)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时,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其不属于社会保险的强制参保对象。综上,需不需要给法定代表人交社保,关键看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误区六: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缴社保?将社保挂靠别人公司,或者找人才资源服务公司代缴社保,几乎是很多失业朋友的备选之路。但是,这样缴纳社保是非常不靠谱的。市面上多数社保代缴服务公司都处于灰色地带,所谓的“挂靠”社保,其实就是虚构劳动关系,然后骗保。《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职工社会保险不合法。
  • 2024 / 07 / 05
    前段时间,一条名为“员工因担心走光上班打伞”的词条上了热搜,火速引起众多网友的注意,那么企业安装监控究竟会不会对员工造成隐私侵犯呢?本期让我们一起看看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吧。王小妮系深圳某公司员工。2019 年 6 月 24 日, 公司在工作区域内安装了多个高清摄像头,其中一个摄像头位于王小妮工位的上方,王小妮认为该摄像头能够拍摄到其个人隐私,公司高管是男性,其所在位置易于走光,于是用两把伞遮挡该摄像头。公司通过人事经理两次口头与王小妮就打伞行为进行沟通后,又于 2019 年 7 月 3 日、2019 年 7 月 4 日分别书面向王小妮发送了《警告信》,在此情况下,王小妮仍坚持在工位上撑伞达十多个工作日。公司认为,王小妮自 2019 年 6 月 24 日开始至 7月 17 日期间,为了逃避公司日常管理,故意将两把雨伞将工位全部遮挡,导致公司无法掌握其上班是在工作还是在玩手机,亦或是在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同时,其行为对其他员工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影响正常的办公环境,违背作为一个劳动者应遵守的最基本劳动纪律和行为准则。结合证据来看,其故意打伞遮挡工位的违纪行为长达18个工作日,近乎法定的20.83天的月工作日,具有长期性、持续性等特征。2019 年 7 月 17 日,公司以王小妮在工位上打伞严重违纪为由与王小妮解除了劳动合同。王小妮认为,因其他方位的摄像头仍可清晰拍摄到其工位,其打伞的行为未影响到公司管理目的的实现,并无严重违纪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解除,公司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合计335124元。一审法院:驳回了王小妮主张赔偿金的诉讼请求,王小妮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公司在办公室安装监控摄像头并无不妥之处,王小妮主张其所在位置能被拍到身体隐私部位,完全是以一种极端角度顾虑监控摄像头的功能作用。二审法院认为:首先,关于公司在办公室安装的监控摄像头是否合理问题。根据公司的内容,其安装监控摄像头的目的是为保证工作场所人、财、物的安全,且安装区域是多人工作的公共场所,而非个人单独的工作场所,亦非劳动者的私人生活区域,所安装的位置也是在通常安装的墙角上方,即为了监控面积无死角且最大化,公司该安装监控摄像头明显符合普遍公司行使用人单位管理权合理行为,王小妮并无证据证明公司该安装行为除此之外还存在其他目的,法院认为公司在办公室安装监控摄像头并无不妥之处。其次,该安装监控摄像头是否侵犯王小妮个人隐私问题。从公司《通知》内容可以看到,公司安装监控摄像头的目的是为保证工作场所人、财、物的安全,且安装的区域是多人工作的公共场所,并非劳动者的私人生活区域,且安装的位置也通常在墙角上方,公司安装监控摄像头属普遍公司正常行使用人单位管理权,其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并无不妥之处。王小妮主张摄像头的位置侵害其权益,但就其提供的照片等证据来具体分析,无法支持其主张。至于王小妮主张其所在位置能被拍到个人身体隐私部位,其完全是以一种极端角度顾虑监控摄像头的功能作用,现在公共区域安装监控摄像头已是普遍现象,只要规范着装完全可以避免所谓“走光”问题,所以,王小妮主张该安装监控摄像头侵犯个人隐私,法院不予采信。再次,王小妮是否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问题。法院认为,王小妮为了躲避监控摄像头坚持在工位上撑伞十多个工作日,期间,公司人事经理两次口头与其就打伞行为进行沟通,又曾先后两次书面向其发送了《警告信》,但王小妮仍拒不改正、拒绝服从公司管理,不仅给其他员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更导致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如同虚设,故其行为完全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之情形,公司据此解除与王小妮之间的劳动合同,于法不悖。综上,王小妮主张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法院不予支持。王小妮不服,向广东高院申请再审。高院裁定 王小妮坚持在工位上撑伞十多个工作日,我行我素,拒不改正和服从管理,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高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王小妮诉请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应否予支持问题。一、关于公司在办公室安装监控摄像头是否侵犯王小妮个人隐私问题从公司《通知》内容可以看到,公司安装监控摄像头的目的是为保证工作场所人、财、物的安全,且安装的区域是多人工作的公共场所,非劳动者的私人生活区域,且安装的位置也通常在墙角上方,公司安装监控摄像头属普遍公司正常行使用人单位监管权,其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并无不妥之处。王小妮主张摄像头位于其头顶,易于拍摄到其隐私。但就其提供的照片等证据来具体分析,无法支持其上述主张。至于王小妮所称高管是男性,其所在位置易于走光的问题,因其并未提供直接证据对此予以证明,一、二审法院对此不予采信正确。二、关于王小妮是否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问题虽然劳动法等法律明确保护劳动者利益,但劳动者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依据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本案王小妮为了躲避监控摄像头坚持在工位上撑伞十多个工作日,期间,公司通过人事经理两次口头与其就打伞行为进行沟通,后又于2019年7月3日、4日分别书面向其发送了《警告信》,在此情况下,王小妮仍我行我素,拒不改正和服从管理,作为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其行为不仅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更给其他员工造成了不良的负面影响,二审法院认定王小妮在工位上打伞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并无不妥,公司据此解除与王小妮之间的劳动合同,合法合理。王小妮诉请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缺乏理据,一、二审法院不予支持并无不当,本院予以认可。综上,高院裁定如下:驳回王小妮的再审申请。案号:(2020)粤民申8843号(当事人系化名)
  • 2024 / 06 / 28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进入倒计时,还没做汇算的小伙伴您要注意啦,一定要看下自己是否符合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一定要在6月30日前完成汇算清缴工作。本期我们为大家梳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Q: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A: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4、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Q:如果没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汇算退税,会有什么影响吗?A: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对汇算可退税的纳税人,建议在对收入、扣除确认后,及时提交退税申请,并关注税务机关的退税审核情况,避免错失退税红利。2024年7月1日起,税务机关将不再受理纳税人2020年度汇算的退税申请。请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及时办理汇算申请退税,避免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Q:如果没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汇算补税,会有什么影响吗?A:依法如实办理汇算是纳税人的义务。对存在应办理未办理汇算等涉税问题的,税务机关会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并通过电子、书面等方式向其发送税务文书,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在征收滞纳金的基础上加处罚款,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云南省昭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2024年5月31日发布)前期,云南省昭通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某策划公司职员陈某未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经查,纳税人陈某未在法定限期内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陈某仍不办理汇算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昭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陈某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35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陈某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 2024 / 06 / 21
    随着中国市场的不断开放和全球经济的深度融合,外籍人员在中国的工作和经营活动日益频繁,税务问题也随之成为他们关注的焦点。近期外籍人税务问题咨询频率越来越高,本期小编将从【税务注意事项】、【税收优惠】、【个税App操作注意事项】这三个方面跟大家进行分享~Q:是不是只要公司招录了外籍员工,在报税的时候都要按照非居民个人来申报?A:不一定。您需要根据外籍员工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①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参考连云港税务分享的案例,美国人A和中国人B结婚后,双方都在中国工作,且其子女也在中国学习生活,那么其在中国就算有“住所”,是居民个人。相反,美国人A在中国工作时买了房子,但是其工作因素消除后,没有需要留在中国境内了,那么其也不属于有“住所”。② 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③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Q:无住所的外籍员工,如果之前我们已经预先判定为是居民纳税人,但是因为外籍员工离境导致停留时间不满足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条件,那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操作呢?A:如果无住所的外籍员工之前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因缩短居住天数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需要操作居民转非居民,即在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之日起至年度终了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按照非居民个人重新计算应纳税额,申报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需要退税的,按照规定办理。Q:如果是之前预先判定为非居民纳税人,但是后来发现停留时间超过了183天,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操作呢?A:如果无住所的外籍员工之前预先判定为非居民个人,因延长居住天数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但该个人在当年离境且预计年度内不再入境的,可以选择在离境之前办理汇算清缴。Q:我们公司的外籍员工准备在8月离境回到他的祖国,税务方面需要特别注意什么呢?A:如果这个外籍员工是居民纳税人,他在今年8月离境且预计在本年度内不再入境的话,需要在离境之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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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易择    企 业 一 站 式 服 务 平 台

【京】诚所至,唯【易择】,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京易择”全国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自2015年成立以来,惯以“高质量服务、快效率反馈”以及专家级团队配置为考核标准,严格筛选旗下专家顾问与人力资源服务商,结合科学管理体系、市场数据分析以及丰富实践经验,在政府政策支持下为全国区域内各行业客户及中高端人才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专业的一站式服务。“京易择”至今,服务网络已覆盖全国196个城市

“京易择”一直贯彻执行“以专业服务为依托,以就业促进为导向,为社会繁荣安定、行业蓬勃发展尽心尽责”的企业理念,致力于成为国内人力资源综合服务的领先者,我们将致力于发展成为客户在中国地区的真正人力资源合作伙伴,并承诺将一直为市场带来新的人力资源理念及服务。 

“京易择”,愿与您风雨同舟、携手共进!

招聘专栏 Online columns 
AI算法总监

薪资:70-100K*14薪资

岗位职责:
1、从事算法建模工作,包括特征提取、模型设计及调优等;
2、从事AI算法平台的搭建工作,包括算法框架的实现及模型实现;
3、基于智能家居业务场景,通过机器学习、深度学习支持智能推荐、智能预测、智能诊断等领域的研究;
4、参与制定AI平台软件规范,包括代码规范、文档规范、测试规范等;
5、培养下属成员,有效带领AI算法团队,提高团队整体效率

任职要求:
1、硕士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应用数学、统计学、人工智能、自动化控制等相关专业;
2、7年以上人工智能算法工作经验,具备推荐系统、智能预测、智能诊断等经验者优先;
3、熟悉Linux系统,能够熟练运用C++、Python等至少一种编程语言;
4、熟练sklearn、Spark Mllib等机器学习框架和逻辑回归、随机森林、决策树、LightGBM、XGBoost等机器学习算法 5、熟练TensorFlow、PyTorch等深度学习框架和CF、FM、DeepFM、GBDT+LR等推荐算法;
6、熟悉大数据平台,具备hive、impala等项目实践经验者、高并发项目经验和模型调优能力者、技术类竞赛(如数学建模、ACM)获奖者均优先;


技术总监

自动驾驶技术总监

薪资:40k-80K*14薪资

岗位职责 :
1、负责公司自动驾驶产品的需求分析、架构设计、产品整合、部署和优化;
2、负责核心模块的开发、代码评审,把控产品质量;
3、负责解决项目中的技术难题及难点攻关;
4、跟踪和调研前沿技术,负责技术决策、技术选型、技术架构和风险评估,挖掘新技术、算法在业务中的应用点;
5、带领团队进行技术水平的提升,并且完成相关产品和算法的技术沉淀。 

任职资格: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具有5年以上的机器人相关平台产品实际开发工作经验;
2、熟练掌握C、C++、Python等编程语言中的一种或多种,扎实的算法与数据结构知识;
3、熟练掌握Linux下的ROS开发,有实际使用ROS搭建自动驾驶平台的开发经验;
4、熟练掌握移动机器人建图、定位、导航、规划、决策等的研发整合,具有移动机器人平台实际设计开发经验;
5、熟悉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相关技术在移动机器人中的应用,如点云聚类、分割、目标检测等;
6、较强的团队管理沟通和协作能力,较强的自我驱动能力;
7、有自动驾驶平台设计开发经验者优先。


人力总监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全面统筹规划人力资源工作,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订并完善公司各项人力资源政策;
2、定期向高层决策者提供有关人力资源战略、组织建设、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专项建议,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人力资源信息支持;
3、负责公司核心团队和业务团队核心骨干的打造,在公司内部推动核心人才梯队培养计划;
4、了解企业发展战略,对业务进行组织诊断,为战略落地提供建议.规划并参与实施,提升人效和组织能力;

5、对于区域人力资源相关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及时处理公司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人力资源问题。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专业,有团队管理经验;
2、对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有系统的了解和实践,对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人才引进、薪酬福利设计、绩效激励考核、 员工培训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熟悉国家、企业关于合同管理、薪金制度、用人机制、保险福利待遇、培训 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4、具有较强的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及良好的工作推进能力;
5、很强的激励、沟通、协调、团队领导能力,责任心、事业心强,具备良好的 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
6、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力基础管理规范。

财务总监

薪资:30-50K*14薪资

岗位职责:

1.负责财务战略规划,完善财务体系的规范与效率建设;制定、维护、改进公司财务管理程序和政策,以满足控制风险的要求;

2.负责公司资金运作管理、日常财务管理与分析、资本运作、税务筹划、对外投资、融资、筹资及外部谈判;

3.掌握公司资金趋势变动情况,严格审核大额资金支出,跟踪资金流向,降低资金风险,确保企业现金流健康;协助公司扩大企业融资渠道,维护融资资源;

4.负责全面预算组织与管控,负责内部控制监督与财务风险治理; 负责公司资金调配、会计核算及分析工作;

5.根据公司要求对集团项目获取、整售、投资等特殊事项进行测算及尽调,做好项目利润收益、现金流规划及管控。

任职资格:

1.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

2.本科985或211大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或者硕士以上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

3.集团公司或国企财务总监岗位工作经验5年以上。

4.熟悉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熟练掌握财务软件的操作技能;

5.沟通表达良好,责任心强,为人正直,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主人翁精神。

法务总监

【岗位职责】

1、了解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对业务合规性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2、负责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核,出具法律意见,增设合同模板;
3、负责梳理完善公司合同审核和管理制度,并完成流程梳理;
4、处理公司相关法律案件;负责公司应诉和诉讼事件,与外聘律师事务所和案件承办的沟通联络,合同争议解决及相关的仲裁、诉讼等工作;
5、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有关的法律工作;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包括法律建议和法律风险提示,保障公司经营决策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6、参与公司法律制度建设,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同时,为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任职要求】

1、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持有律师执业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2、 5年以上企业法务或相关法律工作经历, 熟悉法务处理流程,具备处理合同纠纷案件等方面的专业能力;熟悉诉讼和仲裁程序。
3、 具备严谨的逻辑判断和分析能力,具有团队协作性,能够全面理解产品业务所需的法律支持及风控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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