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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民于2015年10月12日入职广州某融资租赁公司,岗位为风控部副部长。2021年8月20日,张大民通过钉钉系统向公司人事部门提交辞职信,载明“本人进公司近六年,看着公司一步步发展壮大,从混合制企业演变成如今的国企,最近由于公司更换了新的总经理,性格暴躁,本人经常受到无故的职责和指桑骂槐的人身攻击,甚至受到被扔矿泉水瓶这样的武力威胁,无法再适应这样的工作环境,申请离职。”8月22日,张大民通过微信向公司的几位董事及人事主管说明自己决定不辞职了,要求撤回辞职申请被拒绝。8月23日,公司向张大民发送离职证明,认为经核实张大民辞职申请中内容不属实,但公司同意其离职申请,最后工作日为8月23日,通知张大民同日解除双方劳动关系。2021年9月7日,张大民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06763.08元,仲裁委不予支持。张大民不服,向法院起诉。张大民认为,他已于8月22日通过微信向公司的几位董事及人事主管说明自己决定不辞职,辞职信非单方解除权的形式,应该为协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公司不同意张大民的观点,公司认为辞职申请为单方解除权,辞职书到达公司即生效,不发生撤回的效力。一审判决:劳动者申请离职并不需要公司的同意,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得撤销一审法院认为,解除权为一种形成权,即以一方解除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得撤销,但对方同意接受撤销意思表示的除...
发布时间: 2023 - 11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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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跟大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大家都或多或少因为不同的原因导致社保断缴了一段时间。平时可能觉得没什么,可是一旦真正需要用上时,才各种想办法想要补缴社保,那社保到底可不可以补缴呢?社保断缴有什么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无法报销医药费绝大部分地区医保断缴第二个月开始就不能再使用;假如这个时候生病去医院,那就意味着所有医疗费用都需要自己承担,一分钱都没得报。当然,属于自己的个人账户的钱还是可以刷的,但是住院等费用就无法报销了。注意:只有极少部分地区,在医保断缴三个月内,依然可以报销(这个以当地政策为主)。此外要注意两点:· 如果断缴时间过长,断缴 3 个月,要连缴 6 个月才能恢复报销;断缴 6 个月,要连缴 1 年。· 如果中间经常断缴:退休时达不到累计缴费年限(像北京要求男 25 年,女 20 年),退休后可能无法享受终身医保报销。二、无法报销生育费用生育险能报销产检、分娩等费用,还能领一大笔生育津贴,但各城市都对缴费时间有要求, 例如 6 个月、9 个月、1 年。所以,生孩子前最好不要辞职,否则无法报销。但是随着生育保险体系的逐渐完善,部分地方也明确发文,个人也可以缴纳生育保险并以灵活就业人员的形式领取生育津贴。三、影响买房买车、积分入户如今与社保挂钩的政策越来越多,尤其在一二线城市。举几个例子:· ...
发布时间: 2023 - 11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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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社保是强制要求缴纳的,但是你知道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吗?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公司给员工购买社保,但是却没有给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其实这是违法的。官方明确  社保、公积金必须同时缴纳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根据上述规定来看,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将受到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补缴社会保险费还要承担滞纳金,劳动者也可能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其实住房公积金也是强制缴纳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根据上述规定,我们不难看出,跟社保缴纳的时间一样,企业录用员工,应该自员工录用之日起30日办理缴存登记,这是强制规定。如果企业没有及时为原告缴纳公积金,企业也会面临面临补缴和被处...
发布时间: 2023 - 11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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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汇总                                                                                    关于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375号)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相关内容:《行动计划》聚焦当前“以竹代塑”产业规模偏小、产量较低、成本较高、技术和装备相对落后等问题,有针对性的部署了7大行动,分别是科技创新提升行动、产业生态培育行动、产销对接促进行动、重点场景替代行动、特色地区引领行动、社会宣传引导行动和国际交流合作行动。《行动计划》同步发布了《“以竹代塑”主要产品名录(2023年版)》,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稳妥有序推进竹制品替代塑料制品。关于印发《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信部科〔2...
发布时间: 2023 - 11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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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多数朋友或多或少都知道社保包含5个险种,但是肯定有很多朋友对社保第六险--长期护理险有些许陌生。其实自2016年试点以来,长护险已在全国多个进行试点,经过多年的探索,多地已逐步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运行模式,保障水平逐步提升。可是很多人对长期护理险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知,甚至部分人群都不知道自己已经开始缴纳长期护理险了。最近,国家医保局起草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虽是征求意见稿,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中看到一些长期护理险的新变化。国家医保局社保第六险最新变化政策原文:http://www.nhsa.gov.cn/art/2023/10/11/art_113_11371.html虽然现目前征求意见已经停止,但是我们仍可以看到在征求意见稿中有很多关于长期护理险的新变化:一、明确长期护理险评估流程《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共8章36条,对定点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评估标准、评估流程等进行明确:1、在定点评估机构方面办法明确定点评估机构不得同时承担依评估结论而开展的长期护理服务工作,不得同时承担长期护理保险经办工作。2、在评估人员上办法明确了评估专家和评估员的区分,并在评估人员的资质上首次给出了标准和建立了准入、培训、考核和退出机制。3、在评估环节上办法明确了流程的5个步骤:评估...
发布时间: 2023 - 1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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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发工资条还是先发工资?一些人会奇怪,为什么有的公司发了工资才发工资条,有的公司却先发工资条后发工资。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相关内容。工资条有什么作用?工资条作为企业发给员工月结工资的明细,可以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工资条可以比较全面地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让员工监督企业是否扣除不该扣除的其它项目等。所以,工资条既作为员工的收入证明明细,还起到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的作用。先发工资or先发工资条?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且《劳动法》也有规定,员工对于企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但是,并无法律法规明确工资条和工资发放先后顺序。工资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但先发工资还是先发工资条,各公司根据自己管理制度执行。具体来说,先发工资条本身便自有优劣。先发工资条,有什么好处?员工能首先确认自己各项工资明细,如果对工资详情有疑义,可以第一时间和HR等相关负责人确认,万一算薪有疏漏,可以及时纠正,避免发错工资。如果已经发了工资,才发现算薪问题,这时再纠正错误就比较麻烦了,不但涉及对员工工资的多退少补,更麻烦的是工资条、工资表等相关文档的修正——改一下文档中的数字不难,难的是管理...
发布时间: 2023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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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1  关于延续实施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4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政策摘要:一、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二、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本公告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2  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47号)  发文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内容:(一)鼓励创办创新型中小企业。(二)保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用工。(三)保障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四)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发展。(五)支持开展就业见习活动。(六)支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七)打包兑现就业扶持政策。 市级   3  关于印发加强腾退低效产业空间改造利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12号)  发文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持类型:1.低效楼宇改造项目。重点支持整栋空置、正在使用但入驻率偏低或单位面积年区级税收低于200元...
发布时间: 2023 - 10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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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各地医保局发布最新通知,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了。关于参保缴费很多人有一些疑问,比如,在外务工老家每年缴的城乡居民医保,还要不要继续缴?首次参保可以直接缴费吗?在哪儿缴费?......今天,小保就来为大家一次性解释清楚了。问题答疑问题一:为什么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了费却没用到是不是亏了?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医保的本质在于互助共济,体现共建共享的社会责任和个人健康保障责任。无论是否生病,每个人都拿出一点钱放到一起,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万一哪天生病了,这就是你最好的保障。问题二:哪些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答:除应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问题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享受哪些保障?答:城乡居民医保一年缴纳一次,缴纳一次保障一年,不论身体好坏、年龄大小都可以参保。参保后参保人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享受当年度的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还能享受医疗救助。问题四: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外出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的人员,可以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吗?不可以,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同一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内不允许重复参加同...
发布时间: 2023 - 10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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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连放8天假,聚会、出去玩、送份子钱,一定花了不少钱吧~小京悄咪咪看了自己的账户余额,所以赶紧安排上北京补贴汇总,申领入口也准备好了,符合条件能申领的别犹豫,又能多一笔钱。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时和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均属于企业在职参保职工且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或者,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时或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二)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申请时限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特殊情况:2022年1月1日后取得证书,目前距发证日期已超过12个月的,2023年12月31日前可正常申请)补贴标准初级(五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补贴2000元注: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已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企业职工,可按规定申请享受更高等级的补贴,不能降等级申请。租房补贴补贴对象承租公租房的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1....
发布时间: 2023 - 10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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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1  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45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摘要: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以下称先进工业母机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工业母机企业),允许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企业应纳增 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上述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是指符合本通知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规定的产品。  2  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3年第44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摘要: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市级   3  关于印发《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规范指引》《北京市导游服务规范指...
发布时间: 2023 - 09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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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9月25日18时就要暂停服务了,新社保系统将于10月20日0时开启服务上期我们说了社保新旧系统切换期间人社业务办理有哪些变化今天我们围绕社保新旧系统切换期间一些常见经办问题为您再次解答1.停机切换期间,是否可以办理社保业务?线上办理社保业务渠道暂停服务影响的范围包括: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北京人社App、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E窗通以及“京通”小程序和北京政务服务网。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中涉及的北京市社保业务也将暂停服务。停机期间,养老、失业、工伤线上办理业务渠道暂停,医疗、生育保险的相关业务不受影响,参保单位、参保人可通过市医保局提供的服务渠道(包括“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及线下医疗业务经办窗口)单独办理医疗(生育)保险业务。涉及五险同步办理的业务,例如人员增减业务,参保单位、参保人可通过市医保局提供的服务渠道单独办理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待社保新系统上线后进行医疗(生育)办理结果的数据共享,养老、失业、工伤三险业务无需再单独申报。线下办理社保业务渠道暂停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相关业务,包括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经办窗口,全市各级社保经办大厅,各区公服中心社保窗口,各区工伤认定...
发布时间: 2023 - 09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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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示,本市将于10月20日00:00上线新的社保信息管理系统,旧社保系统将于2023年9月25日18:00起暂停服务,期间全市部分社保业务暂停服务,广大参保单位和个人要注意以下情况:相关业务办理调整安排社保经办业务(暂停服务时间:9月25日18:00至10月20日00:00)线上办理社保业务渠道暂停服务,影响范围包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北京人社”APP、“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E窗通,以及“京通”小程序和北京政务服务网中的社保栏目等渠道。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中涉及的北京市业务也将暂停服务。线下办理社保业务渠道暂停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相关业务,包括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经办窗口,全市各级社保经办大厅,各区公服中心社保窗口,各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等。在此期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继续按原受理范围接收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交的社保业务申报材料,待新系统上线后及时办理。医疗、生育保险相关业务不受影响,参保单位、参保人可通过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单独办理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线上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注册并办理相关申报及查询业务。线下可通过各区医保(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需要五险同步办理的人员...
发布时间: 2023 - 09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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