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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发改委喊话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并且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那么我们究竟有哪些假期呢?为了方便大家查询,小编整理了2023最新版关于假期的24类规定和待遇,大家赶紧转发收藏~本文汇总的24类假期如下,大家可以划到自己感兴趣的部分查看:1. 休息日  2. 法定节假日  3. 部分节假日  4. 事假 5. 病假  6. 婚假 7. 产假 8. 产前假 9. 护理假 10. 孕期产前检查假 11. 哺乳假  12. 痛经假  13. 保胎假  14.节育假 15. 丧假 16. 年休假  17. 工伤假  18. 探亲假 19. 路程假  20. 社会活动假  21. 丰收节  22.独生子女护理假  23. 育儿假一、休息日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146号令,1995年05月01日实施)第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
发布时间: 2023 - 08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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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京人社发〔2023〕8号  为确保本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按时足额缴纳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现就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起,本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38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26元。    二、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一)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3891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78.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38.91元。    (二)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326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265.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63.26元。    三、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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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如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若干规定》的要求,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就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时进行缴存比例的调整。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3891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件。自2023年9月1日起,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4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94元,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94元执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7月25日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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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01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文单位:中共中央 国务院主要任务:意见围绕6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一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三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四是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民营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五是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六是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02 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就业〔2023〕1017号)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中国...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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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通知,新增北京长长长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定点零售药店,北京大学首钢医院等6家定点医疗机构新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北京市顺义区法医院等8家定点医药机构将不再提供医保服务。市医保局介绍,北京长长长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健康到家医药有限公司林萃路店、北京生命绿洲医药发展有限公司3家零售药店具备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的条件,符合新增定点零售药店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将上述3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签订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朝阳区南磨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朝阳区东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朝阳区豆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并通过信息系统业务验收,上述6家定点医疗机构符合“互联网+”医保服务条件,签订《“互联网+”医保服务补充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北京市医疗保障“互联网+”医保服务。北京市顺义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兴南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顺义区法医院、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西站北广场药店、北京德厚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健康到家医药有限公司第五药店、北京市利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北京宝芝堂伊坤医药有限公司、北京高济百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科兴路分店8家定点医药机构因不能继续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申请中止医疗保障...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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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01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62号)发文单位:国务院一、内容结构:《私募条例》一共7章62条,从内容上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扩大适用范围,完善顶层设计以强化监管。(二)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出多方面规范要求,并明确要求管理合伙型私募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亦适用《私募条例》关于管理人的规定。(三)重点规范了私募基金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环节,核心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四)差异化管理,加快创新发展。(五)拓宽监管手段,明确法律责任。0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读: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扣除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额。对企业的研发费用实施加计扣除,则称之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首先需要明确其研发项目是否为研发活动。根据相关规定,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03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15号)发文单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
发布时间: 2023 - 07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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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01 关于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3〕723号)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能源局对能效低的项目的要求: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能效水平2023年版》要求各地引导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改造升级到能效基准水平以上,并淘汰无法按期达标的项目。对此前明确的炼油、煤制焦炭、炼钢炼铁、水泥、玻璃、陶瓷等25个重点领域,《能效水平2023年版》明确原则上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对新增的乙二醇、尿素、钛白粉、工业硅等11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6年底前完成相关工作。02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第64号)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修改内容:《决定》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一)调整新能源车型积分计算方法。综合考虑技术进步、成本下降和积分合规成本变化情况,按照积分供需平衡原则,调整《积分办法》附件2《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将新能源乘用车标准车型分值平均下调40%左右,并相应调整了积分计算方法和分值上限。同时,考虑到后续新能源积分比例和分值要求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修改,《决定》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作出调整。(二)建...
发布时间: 2023 - 07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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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01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 发文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的主要内容:现行《规定》共19条,本次修订保留1条,修改18条,新增14条,修订后共33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全面落实新《反垄断法》制度要求。一是落实新《反垄断法》鼓励创新的立法目的,结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等增加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考虑因素(第八条);增加经营者行使知识产权具有正当理由的考虑因素(第二十条)。二是完善知识产权领域垄断协议类型,增加“经营者不得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的规定(第六条)。修改安全港规则,并做好与《指南》的衔接(第七条)。三是对照新《反垄断法》调整法律责任规定,明确反垄断执法机构工作人员违法情形的处理和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行纪衔接规定(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一条)。(二)健全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制度体系。一是增加关于不公平高价的规定(第九条)。细化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规则(第十条至第十四条)和正当理由的考虑因素(第二十条)。二是增加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经营者集中有关规定,明确涉及知识产权的经营者集中申报要求(第十五条),规定了审查中的考虑因素和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具体情形(第...
发布时间: 2023 - 07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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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01   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摘要: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02 《关于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23]46号)发文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内容:《债券注册制改革指导意见》根据《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坚持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的原则,按照统一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促进协同发展的思路,对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提出了4个方面12条措施:一是优化债券审核注册机制。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建立分工明确、高效衔接的审核注册流程,完善全链条监管制度安排,加强质量控制和廉政风险防范。二是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明确发行人应当严格履行本息偿付义务,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优质企业融资便利性,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建设。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三是强化债券存续期管...
发布时间: 2023 - 06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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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01 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152号)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重点任务:(一)激励制造业企业向卓越质量攀升(二)开展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三)提升质量保障能力和水平(四)推动重点行业质量提升(五)加强品牌建设 02 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3—2024年)的通知(办市场发〔2023〕109号)发文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主要任务:(一)完善信用承诺制度。(二)推进信用品牌建设。(三)优化信用消费环境。(四)促进信用信息共享。(五)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市级  03 印发 《关于实施十大强企行动激发专精特新企业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经信发〔2023〕25号)发文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策背景:为进一步激发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活力,持续推动企业梯队培育,助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特制定以下措施。本政策适用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执行期至2028年底。 04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3〕10号)发文单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内容:第一章节健全符合新时代首都发展需要的评...
发布时间: 2023 - 06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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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01 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商务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主要任务:一、统筹组织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进活动二、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三、扎实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四、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五、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工作 02 关于发布《AVS3 8K超高清编码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等五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广电发〔2023〕19号)发文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背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AVS3 8K超高清编码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AVS3 8K超高清解码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超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播用监视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AoIP网关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高性能传声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等五项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市级  03 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3〕6号)发文单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统计局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完善统计体制和统计事业发展总体要求,遵循统计专业人员成长规律,以品德、能...
发布时间: 2023 - 06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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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01 关于印发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工信部无〔2023〕62号)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设备类型:适用于本《规定》的无线充电设备类型主要分为两大类:移动、便携式无线充电设备和电动汽车(含摩托车)无线充电设备,典型的移动、便携式无线充电设备有移动通信终端、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家用机器人无线充电设备等;典型的电动汽车(含摩托车)无线充电设备有公交车、卡车、乘用车、摩托车等。对于工业和商用机器人、厨房电器、两轮电动车等特殊用途,以及工业、医疗等专业领域的无线充电设备,考虑到其应用场景和使用要求的特殊性,暂未纳入《规定》管理范畴。 02 关于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的通知 发文单位: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操作模式:各地可根据当地产业、企业发展实际,具体确定推动中小企业建立计量伙伴关系的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一是以龙头企业为中心,建立产业链关联企业计量伙伴关系。即以区域或者地方特色产业的龙头企业为主导,向全产业链关联中小企业发起倡议,建立产业链关联企业计量伙伴关系。二是以龙头企业为中心,建立同领域生产(或服务)企业计量伙伴关系。即以特定产品生产(或服务)的龙头企业为主导,向从事本领域生产(或服务)的中小企业发起倡议,建立同领域生产(或服务)企业计量伙伴关系...
发布时间: 2023 - 06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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