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1 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45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摘要: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以下称先进工业母机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工业母机企业),允许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企业应纳增 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上述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是指符合本通知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规定的产品。 2 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3年第44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摘要: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市级 3 关于印发《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规范指引》《北京市导游服务规范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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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9月25日18时就要暂停服务了,新社保系统将于10月20日0时开启服务上期我们说了社保新旧系统切换期间人社业务办理有哪些变化今天我们围绕社保新旧系统切换期间一些常见经办问题为您再次解答1.停机切换期间,是否可以办理社保业务?线上办理社保业务渠道暂停服务影响的范围包括: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北京人社App、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E窗通以及“京通”小程序和北京政务服务网。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中涉及的北京市社保业务也将暂停服务。停机期间,养老、失业、工伤线上办理业务渠道暂停,医疗、生育保险的相关业务不受影响,参保单位、参保人可通过市医保局提供的服务渠道(包括“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及线下医疗业务经办窗口)单独办理医疗(生育)保险业务。涉及五险同步办理的业务,例如人员增减业务,参保单位、参保人可通过市医保局提供的服务渠道单独办理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待社保新系统上线后进行医疗(生育)办理结果的数据共享,养老、失业、工伤三险业务无需再单独申报。线下办理社保业务渠道暂停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相关业务,包括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经办窗口,全市各级社保经办大厅,各区公服中心社保窗口,各区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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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示,本市将于10月20日00:00上线新的社保信息管理系统,旧社保系统将于2023年9月25日18:00起暂停服务,期间全市部分社保业务暂停服务,广大参保单位和个人要注意以下情况:相关业务办理调整安排社保经办业务(暂停服务时间:9月25日18:00至10月20日00:00)线上办理社保业务渠道暂停服务,影响范围包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北京人社”APP、“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E窗通,以及“京通”小程序和北京政务服务网中的社保栏目等渠道。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中涉及的北京市业务也将暂停服务。线下办理社保业务渠道暂停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相关业务,包括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经办窗口,全市各级社保经办大厅,各区公服中心社保窗口,各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等。在此期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继续按原受理范围接收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交的社保业务申报材料,待新系统上线后及时办理。医疗、生育保险相关业务不受影响,参保单位、参保人可通过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单独办理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线上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注册并办理相关申报及查询业务。线下可通过各区医保(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需要五险同步办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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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1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235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揭榜任务内容:面向元宇宙、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通用人工智能4个重点方向,聚焦核心基础、重点产品、公共支撑、示范应用等创新任务,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单位,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 2 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政策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提升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和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对2019年制定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级 3 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科发〔2023〕10号) 发文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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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文,明确要求政府购买中不得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劳务派遣要退出历史舞台了吗……财政部发文!政府购买严禁劳务派遣!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购买主体不得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不得将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对于此前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的做法,应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整改。也就是说在政府采购中,财政部已明确规定不得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相信很多人都经历过劳务派遣,尤其在大型的企业、国企、事业单位里,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已经司空见惯。关于我国现在已有的劳务派遣具体人数,网上的信息有的是6000万,有的是3700万,但大家可以从模棱两可的数据中看出,占比绝对不在少数。财政部此举,是否意味着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要逐渐地退出历史舞台呢?有的网友反应:以后可能就都是外包了。劳务派遣是不是要退出历史舞台,小编并不敢断言,只是财政部明确要求不得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是有原因的,这几年劳务派遣出事被查的例子并不在少数。 因此,小编就借今天这个话题,好好跟大家说一说劳务派遣的财税处理,以及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动派遣,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费用,是目前较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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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重磅利好消息!不知不觉2023年就过了大半年初定下的存钱计划进度却没完成一半,今天又有好消息来分享给宝子们!跟你的个人所得税有关系哦!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8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延续一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政策来源: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211242/content.html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另外,8月28日,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国务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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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8日,王者荣入职苏州渣打银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合同约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2008年10月8日生效,担任personal financial consultant职务。2019年1月11日晚,王者荣与其直线经理赵小璐因为客户问题发生激烈的争吵。2019年1月14日上午9:30,王者荣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其直线经理赵小璐发送了离职报告邮件,内容载明:尊敬的公司领导:您好!我因个人原因,经过深刻冷静的思考后,郑重的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根据《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不包括试用期),须提前一个月向直接上级主管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现提交辞职申请报告,并希望能在1个月内正式离职“。2019年1月24日,王者荣通过邮件的方式向其直线经理发出要求撤回辞职的申请,且在后续谈话中也多次向领导解释提出辞职的原因是基于激烈争吵后的自己太过于冲动导致。2019年2月11日,王者荣再次提出了申请撤销离职申请。经理明确告知不接受其撤销离职的申请并确认离职日期(即2019年2月25日)。2019年2月25日,公司向王者荣出具离职证明。2019年2月26日,王者荣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8800元。2019年6月6日仲裁委作出终结审理决定书,决定本案终结审理。后王者荣诉至一审法院。一审判决:办理工作交接前劳动者可以撤回辞职行为,公司执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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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异地买房如何申请提取北京公积金申请条件: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之外的住房,缴存职工及配偶应无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1)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所在省内住房;(2)缴存人及配偶在京无房,购买天津、河北省内等住房。提取流程:01 购房人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办理途径有两种:途径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全程网办。第一步:登录系统。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您可选择“账号登录”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3.全款购买京外住房提取】,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事项申请页面(如在中直分中心、国管分中心或铁路分中心存在相同地址的购房提取事项,应共享该事项继续办理提取)。1.录入基本信息系统自动显示用户部分信息,“身份证签发机关(省/市)”按身份证背面签发机关的省/市填写,点击【上传身份证】,从本地上传申请人的身份证影像。“婚姻状况”如为已婚或离婚、且可通过市民政校验的,自动导入婚姻信息;如无法校验,需录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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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了新的规定。 其中:北京:受灾情影响较大、导致急需大额资金支出的缴存职工,可全额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深圳:拟将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至月缴存额的80%;海南: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具体情况如何?赶紧一起来看看~北京这些职工,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8月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帮扶救助受灾企业及缴存职工给予阶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阶段性支持措施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政策原文:http://gjj.beijing.gov.cn/web/zwgk61/_300587/_300704/zfgjjzhzc/436178035/index.html 《通知》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重点: 一、部分员工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其中强调,受灾情影响较大、导致急需大额资金支出的缴存职工,可全额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对暂时生活困难。补充:对于受灾情影响较大、导致生活困难急需资金支出的缴存职工,提供所在区政府相关单位或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经公积金中心核实无误后可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最高不超过账户余额。申请提取职工应居住在灾情发生地或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在灾情发生地。申请提取时,缴存职工如能够提交区政府相关单位或街道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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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01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4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适用对象: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本公告所称创投企业,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 02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23〕118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国家能源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聚焦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文件,综合考虑产业发展现状与发展潜力,《实施方案》主要聚焦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标准化工作,形成“8+9”的新产业标准化重点领域。其中,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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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01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 发文单位:国务院支持措施:一是继续办好“投资中国年”招商引资活动。下半年,将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投资中国年”活动也将更加精彩;9月份还有两场重磅活动,一是在北京召开服务贸易博览会期间,商务部会举办服务业扩大开放专场推介会;二是在厦门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商务部会举办“投资中国年”的主旨论坛暨福建专场推介。之后在11月上海举办进口博览会期间,举办“投资中国年”峰会、自贸试验区专场推介等一系列活动。二是统筹外商投资促进资源。商务部将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用好各类经贸展会、自贸试验区、国家级开发区等载体平台,为各地招商引资提供支撑,引导地方持续有力有序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三是优化外商投资促进方式。指导地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运用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方式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外商投资促进活动,将招商引资与“稳链补链强链”相结合,与“招才引智引技”相结合,引进一批补短板、强优势的高质量外资。指导地方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成效评价体系,更加注重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 02 关于印发《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224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政策背景:根据《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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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务派遣规范用工指引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引导用工单位依法依规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劳务派遣经营活动,推进劳务派遣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劳务派遣规范用工指引,供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参考。 用工单位 (一)劳务派遣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重点提示:1.辅助性岗位确定程序: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违法在非辅助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禁止使用劳务派遣的岗位:企业专职消防队员等安全生产岗位和煤矿、非煤矿井下工作岗位。企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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