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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北京市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统一2024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其中明确2024年度北京社保缴费基数及标准:自2024年7月起,北京市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528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821元。同时,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知,北京市2024年度公积金缴费新基数上下限和新月缴额也已公布。具体如下:北京市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5283元,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420元。02  上海市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6921元/月,下限调整为7384元/月。上海市2023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307元/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6921元,最低不低于2690元。03  天津市天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4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及标准: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5013元和25065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5013元至25065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
发布时间: 2024 - 09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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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企业招工时常面临的问题很多企业在招工时,都面临过效果不好的问题,公司人员不能同时配齐,人就是招不上来,更有甚者连人力资源经理都换了好几拨。一些企业管理者,有时会不清楚人事部门都在做什么,似乎起不了大作用;基层员工又觉得人事部门天天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人事部门觉得自己很忙,做很多事情,操心很多事情,只是大家容易忽视这些价值,这也让招聘工作难以进行。02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对于这种情况,现在很多公司会选择将人力资源外包,把这部分工作交给专业成熟的公司来做,这样子也解决了公司三方面的问题:1、降低成本2、提升效率与品质3、聚焦于人力资源策略和聚焦公司重点03  人力资源外包管理优势“把不懂的业务全部包出去,只做我们熟悉的”是上个世纪末开始风靡的管理思潮。当时,彼德·德鲁克注意到了这种趋势,指出“任何企业中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都应该外包出去,任何不提供向高级发展机会的活动与业务也应该采取外包形式。”“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是现代企业运作的一条金科玉律。而通过外包,借用外部资源实现成本的最小化,就成为企业在竞争日益剧烈的市场环境下谋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人力资源外包正是基于这一理念应势而生。在促使人力资源外包发端的原因方面,有五项竞争因素使企业将人力资源部分或是全部外包:分别是企业精简(downsizing)、快速成长或衰退(ra...
发布时间: 2024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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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公司为了节省人力成本都会选择按照最低工资给员工缴纳社保。这种做法真的合规吗?01  可以按最低工资交社保吗?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首先我们必须纠正一个误区,即最低工资≠社保缴费。比如说,北京2023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320元,而最低社保缴费下限为5869元,两者是不一样的!所以,社保按照当地最低缴费基数进行缴纳是不合法的,员工社保缴费基数需要按照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来确定。如果企业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社保,是否可以要求补偿呢?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1、深圳市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但经济补偿的支付年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2、天津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印发《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的通知明确表示:社保费缴费基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单位有过错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二、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1、北京市该通知中表示:(1)用人单位过错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保账户或虽建立了社保账户但缴纳险种不全情形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的,一般应予支持。(2)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建立社保账户且险种齐全,但存在缴纳年限不足、缴费基数低等问题的,劳动者主...
发布时间: 2024 - 07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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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直是热议问题,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之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选择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这些问题确实没有那么简单,加之各地劳动法政策有所不同,这些问题就更难弄明白。本期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01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中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如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七大误区误区一:一旦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无固定...
发布时间: 2024 - 07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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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为了节省人员成本,会按照最低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样真的可以吗?来看看下面这个稽查案例吧!一、案例详情事由: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比例按时为全员足额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告知事项: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为你单位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做好社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公司为了节省人力成本都会选择按照最低工资给员工缴纳社保。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按照最低工资给员工缴纳社保,而是按照社保最低基数缴纳。(注意:最低工资≠社保最低基数)这种做法通常来说是不合规的,除非员工的实际工资真的低于最低社保基数。二、社保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吗?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的规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同时,该文件也对缴费基数设置了上限和下限,具体来说:下限: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60%),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上限: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300%),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注意:最低工资标准仅是法律规定的社保缴费最低限额,不是缴费基数,按这个标准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而且根据各省市的规定有所不同,部分省市也要求如果公司按照最低缴费基数...
发布时间: 2024 - 07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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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一条名为“员工因担心走光上班打伞”的词条上了热搜,火速引起众多网友的注意,那么企业安装监控究竟会不会对员工造成隐私侵犯呢?本期让我们一起看看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吧。王小妮系深圳某公司员工。2019 年 6 月 24 日, 公司在工作区域内安装了多个高清摄像头,其中一个摄像头位于王小妮工位的上方,王小妮认为该摄像头能够拍摄到其个人隐私,公司高管是男性,其所在位置易于走光,于是用两把伞遮挡该摄像头。公司通过人事经理两次口头与王小妮就打伞行为进行沟通后,又于 2019 年 7 月 3 日、2019 年 7 月 4 日分别书面向王小妮发送了《警告信》,在此情况下,王小妮仍坚持在工位上撑伞达十多个工作日。公司认为,王小妮自 2019 年 6 月 24 日开始至 7月 17 日期间,为了逃避公司日常管理,故意将两把雨伞将工位全部遮挡,导致公司无法掌握其上班是在工作还是在玩手机,亦或是在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同时,其行为对其他员工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影响正常的办公环境,违背作为一个劳动者应遵守的最基本劳动纪律和行为准则。结合证据来看,其故意打伞遮挡工位的违纪行为长达18个工作日,近乎法定的20.83天的月工作日,具有长期性、持续性等特征。2019 年 7 月 17 日,公司以王小妮在工位上打伞严重违纪为由与王小妮解除了劳动合同。王小妮认为,因其他方位的摄像头仍可清晰拍摄到其工位,其打...
发布时间: 2024 - 07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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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进入倒计时,还没做汇算的小伙伴您要注意啦,一定要看下自己是否符合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一定要在6月30日前完成汇算清缴工作。本期我们为大家梳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Q: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A: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4、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Q:如果没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汇算退税,会有什么影响吗?A: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对汇算可退税的纳税人,建议在对收入、扣除确认后,及时提交退税申请,并关注税务机关的退税审核情况,避免错失退税红利。2024年7月1日起,税务机关将不再受理纳税人2020年度汇算的退税申请。请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及时办理汇算申请退税,避免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Q:如果没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汇算补税,会有什么影响吗?A:依法如实办理汇算是纳税人的义务。对存在应办理未办理汇算等涉税问题的,税务机关会进行提示...
发布时间: 2024 - 06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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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市场的不断开放和全球经济的深度融合,外籍人员在中国的工作和经营活动日益频繁,税务问题也随之成为他们关注的焦点。近期外籍人税务问题咨询频率越来越高,本期小编将从【税务注意事项】、【税收优惠】、【个税App操作注意事项】这三个方面跟大家进行分享~Q:是不是只要公司招录了外籍员工,在报税的时候都要按照非居民个人来申报?A:不一定。您需要根据外籍员工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①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参考连云港税务分享的案例,美国人A和中国人B结婚后,双方都在中国工作,且其子女也在中国学习生活,那么其在中国就算有“住所”,是居民个人。相反,美国人A在中国工作时买了房子,但是其工作因素消除后,没有需要留在中国境内了,那么其也不属于有“住所”。② 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③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Q:无住所的外籍员工...
发布时间: 2024 - 06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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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的职场环境里,高强度及快节奏已经成为常态,加班更是已成为不少职场人士的常见现象。然而许多职场人对于加班时间的界定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仍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与困惑,本期我们为大家带来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的职场生活有所帮助。一、标准工时制我国法律规定,在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八个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个小时,超出上述时间提供则是加班。除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外,均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相应加班工资。根据新修改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为11天,即新年(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据此,全年工作日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为250÷4=62.5天;月工作日为250÷12=20.83天。由于法定节假日为有薪日,月工资当中已包括了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所以,在计算加班工资时,应当以法定月计薪天数,即21.75天作为计算标准。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加班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具体而言,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延时加班: 按照劳动者基本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例如,小李的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其延时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5000元 ÷ 21.75天 ÷ 8小时 ...
发布时间: 2024 - 06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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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为了保持竞争力和持续发展,企业需要不断优化其管理结构和业务流程。企业管理咨询作为一种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那么您了解企业管理咨询都有哪些服务模式吗?01 顾问式最早出现的以提供方案为主的咨询服务模式,这种方式对管理基础比较好的企业可以呈现效果,对管理基础相对薄弱的企业效果较差。国外的管理咨询公司一般采用顾问式咨询,像麦肯锡,IBM等咨询都是这种类型。02 培训式主要是通过课程进行知识的传播,这种形式多样,专业课程齐全,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需求,以专业知识提升横向资源交流的方式服务。03 教练式需要这种咨询服务模式的企业,一般会请咨询师定期去企业辅导,以参谋顾问的方式进行企业服务。这种咨询模式常见于台资咨询公司,一些大陆咨询公司也有这么做的,就是一月大约去企业两三次,每次一两天不等。04 驻场式主要是通过专业的咨询师进驻企业,全程辅导企业实施管理升级,全面导入科学化的管理模式,整体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管理团队的专业能力;全面辅导企业实现管理目标,对企业进行贴身保姆式服务。这种咨询服务一般对咨询师的水平要求更高,且企业的管理者更注重咨询的价值,驻场式服务可以长期1v1服务,为企业解决问题。05 托管式托管式咨询是与咨询公司价值观、经营理念高度统一的企业实行的战略合作共同发展的一套咨询服务模...
发布时间: 2024 - 06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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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直是热议问题,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之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选择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这些问题确实没有那么简单,加之各地劳动法政策有所不同,这些问题就更难弄明白。本期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一、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中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如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七大误区误区一:一旦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
发布时间: 2024 - 05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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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交流人力资源行业相关知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5月30日,“创新无界”HR聚能论坛在北京五棵松万达广场举办,京易择全国企业人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京易择”)受邀参加此次论坛。此次论坛云集了众多人力资源领域专家,大家围绕数字化时代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新趋势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详细分析了人力资源管理在数字化方面的探索形式及需求,并进一步讨论了当下多元化用工的现状及员工需求。会议中多位人力资源专家提到,企业应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结合自身特点发挥各项优势,在充分了解新生代员工的特点及市场需求的同时,尽可能做到专业化分工,达成企业与员工的双赢。结合当前的就业形势及工作重点,京易择将继续将继续贯彻“以专业服务为依托,以就业促进为导向,为社会繁荣安定、行业蓬勃发展尽心尽责”的企业理念,不断夯实人力资源服务建设水平,致力于成为国内人力资源综合服务的领先者,为推进首都人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发布时间: 2024 - 05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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