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汇总

国 家 级
1 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255号)
发文单位:科技部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科院
重点任务:
本次试点坚持德才兼备,在加强对科技人才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4类创新活动部署试点任务。其中,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科技人才的评价以支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基础研究类人才的评价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导向,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的评价以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为导向,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的评价主要以服务支撑能力和社会贡献为导向。针对每一类创新活动,从构建符合科研活动特点的评价指标、创新评价方式、完善用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应试点任务。同时,强调要树立国家使命导向,对承担和支撑国家科研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科研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并作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在考核评价上加大倾斜力度。对地方科技人才评价改革部署综合试点任务,要求试点地方聚焦本次改革试点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突出区域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特色,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创新和资源集成,对地方人才评价改革进行系统设计,推进综合改革试验。
2 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264号)
发文单位:科学技术部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布局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高新技
术产业体系基本形成,高新技术成果产出、转化和产业化机制更加完善,攻克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制一批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的高水平标准,形成一批自主可控、国际领先的产品,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保障作用明显增强,绿色低碳和智能化转型成效显著,中关村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取得重要进展,建成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和一批创新型科技园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全方位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3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的通知(工信厅信发〔2022〕33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适用对象:
《指南》的适用范围及对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需求方,即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中小企业,旨在引导中小企业明晰转型思路、优化转型实践、提升转型效能;二是供给方,即互联网平台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方,旨在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产品服务供给水平提升;三是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旨在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支持,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
4 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22〕32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内容:
《评测指标》根据行业特点,分为制造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附件1)、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附件2)、其他行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附件3)三个类别,从数字化基础、经营、管理、成效四个维度综合评估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依据企业评测得分,将数字化水平划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20-40分):开展了基础业务流程梳理和数据规范化管理,并进行了信息技术简单应用。
二级(40-60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或管理工具实现了单一业务数字化管理。
三级(60-80分):应用信息系统及数字化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实现全部主营业务数字化管控。
四级(80分以上):利用全业务链数据集成分析,实现数据驱动的业务协同与智能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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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2〕95号)
发文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8部门
框架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质量变革创新、实施保障4个板块。总体要求板块明确了行动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着重强调要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更好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和经济体系优化升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出到2025年质量供给与需求更加适配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板块从推动民生消费质量升级、增强产业基础质量竞争力、引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优质发展、促进服务品质大幅提升4个方面,明确了行动方案的任务要求。质量变革创新板块在总结质量工作经验基础上,提出了5项措施: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对质量提升的引领作用;二是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三是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四是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五是提升劳动者质量素养。实施保障板块要求健全财政金融政策、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保障和促进行动方案落到实处。《方案》最后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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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征集汇总

市 级
1 【申报】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申报主体: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受法人单位依法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
申报方式:
1.各申报单位于11月8日—21日登录北京市科普基地申报系统(https://fwy.kw.beijing.gov.cn:8087/cclogin)进行注册,并填报《北京市科普基地申报书》《承诺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申报单位后期可在申报系统内查看审核结果。
2.科普基地的申报名称须用法人单位或受法人单位依法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名称。
剩余时间: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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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征集】关于征集绿色发展典型经验及实践案例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自贸试验区实施方案以及对生态环境的要求,加快自贸试验区的绿色转型及创新发展,中国国际贸易学会自贸区港专业委员会、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中国商务出版社联合发起了“绿色设计赋能自贸区港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绿色发展典型经验及实践案例征集活动。该典型经验及实践案例将选编汇集成书《中国自贸试验区港绿色发展典型经验及实践案例》,由中国商务出版社出版。出版后,将作为自贸区港的工作成果报送商务部及国家有关部门,同时作为“世界绿色设计论坛”的推荐项目向国内外传播并发布。
申报方式:请有意向申报单位认真梳理、总结经验,结合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开展实际及经验案例征集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于11 月15日前反馈至邮箱wangdanni@jxj.beijing.gov.cn。
剩余时间: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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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报】关于开展2021年原亦麒麟领军人才创办企业贷款贴息补贴申报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2016、2017、2018年经认定的亦麒麟领军人才创办企业,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
(二)申报主体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额度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三)一名或多名原亦麒麟领军人才在企业出资额(或持股数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50%;或出资额(或持股数额)大于25%(含)不足50%,但至少一名领军人才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负责人;
(四)被认定为亦麒麟领军人才创办企业后,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可享受贴息支持。
支持标准:
“亦麒麟”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可获贷款贴息支持,贴息额度为以基准利率计算的贷款年利率的50%,每年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3年。
剩余时间: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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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报】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入区人才创办企业贷款贴息补贴申报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
(二)2021年新入选亦城杰出人才、亦城领军人才名单,且申报主体没有变更过的;或原新创工程亦麒麟领军人才中大兴区属人才新转入经开区,且首次创办企业的;或原新创工程亦麒麟领军人才创办企业未享受过企业贷款贴息补贴,且申报主体没有变更过的。
(三)亦城杰出人才、亦城领军人才、原新创工程亦麒麟领军人才在申报主体的持股比例不低于30%。
申报主体需同时符合以上各项条件。
支持标准:
按照企业实际贷款额2%的比例,给予企业连续三年、每年最高200万元的贷款补贴。
剩余时间: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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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申报】关于开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离岸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内容:
申报离岸创新中心的单位在亦庄新城注册、纳税、入统,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主营业务应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等经开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根据离岸创新中心性质,经开区认定的离岸创新中心包括海外研发机构(平台)和海外孵化中心两种类型。
剩余时间: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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