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1 关于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22〕148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重点任务:
任务一:推进关键技术融合创新。提升“虚拟现实+”内生能力与赋能能力,加快近眼显示、渲染处理、感知交互、网络传输、内容生产、压缩编码、安全可信等关键细分领域技术突破,强化与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
任务二:提升全产业链条供给能力。面向大众消费与行业领域的需求定位,全面提升虚拟现实关键器件、终端外设、业务运营平台、内容生产工具、专用信息基础设施的产业化供给能力。提升终端产品的舒适度、易用性与安全性。
任务三:加速多行业多场景应用落地。面向规模化与特色化的融合应用发展目标,在工业生产、文化旅游、融合媒体、教育培训、体育健康、商贸创意、演艺娱乐、安全应急、残障辅助、智慧城市等领域,深化虚拟现实与行业有机融合。
任务四:加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面向行业共性需求,依托行业优势资源,重点建设共性应用技术支撑平台、沉浸式内容集成开发平台、融合应用孵化培育平台,持续优化虚拟现实产业发展支撑环境。
任务五:构建融合应用标准体系。加强标准顶层设计,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虚拟现实综合标准体系。加快健康舒适度、内容制作流程等重点标准的制定推广,推动虚拟现实应用标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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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278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培训计划:
(一)2022-2023年度计划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不少于2000名,培训周期为1年。
(二)培训对象主要针对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在区域或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发展潜力大的初创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
(三)培训方式主要采用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等方式,围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素质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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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市监计量发〔2022〕92号)
发文单位: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中国气象局 国家林草局
组成部分:
《实施方案》首次构建了多维度、多领域、多层级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框架,提出了碳排放基础通用标准、碳减排标准、碳清除标准、碳市场标准等四个方面标准的范围。这些标准广泛应用于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草原、金融、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领域中,支撑地区、行业、园区、组织等各个层级实现“双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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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
发文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适用范围:
商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依法办理以下事宜:
(一)商标注册申请;
(二)商标变更、续展、转让、注销;
(三)商标异议;
(四)商标撤销、无效宣告;
(五)商标复审、商标纠纷的处理;
(六)其他商标事宜。
本规定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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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计划:
一、强化政治引领,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全链条发展
三、增强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水平,助力副中心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促进与保护,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建设
五、强化宣传培训,营造知识产权保护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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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家 级
1 【申报】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征集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269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征集内容:
(一)关键支撑工业APP
面向国内制造业重点项目推进、重大工程实施和重要装备研制需求,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在5G、新能源汽车、高端医疗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环节和关键领域体现“强链”作用,征集具有高支撑价值的关键支撑工业APP。
(二)基础共性工业APP
面向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工业基础软件等“工业五基”领域,征集可有效解决“卡脖子”问题的普适性强、复用率高的基础共性工业APP。
(三)行业通用工业APP
面向汽车、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轻工家电、信息电子等行业,聚焦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和经营管理等环节,征集行业通用性强、推广价值高、带动作用强的行业通用工业APP。
(四)企业专用工业APP
面向制造企业实际需求,征集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PaaS服务,可赋能企业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高应用价值的企业专用工业APP。
剩余时间: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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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级
2 【申报】关于开展2022年当年升规先进制造业企业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内容:
对上一年度由规模以下转为规模以上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禁限目录外的先进制造业、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以及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30万元,获评“专精特新”的再增加奖励20万元;对当年度新建投产(开工)且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50万元。
对上一年度产值首次突破 1亿元(含)且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禁限目录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以及上一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且营业收入突破1亿元(含)的禁限目录外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仅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代码64、65)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50万元,获评“专精特新”的企业再增加奖励20万元。
剩余时间: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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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征集】关于征集遴选新兴领域重点产品和关键技术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申报内容和要求:
申报的产品技术,应符合北京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需要,属于海洋、空天、网络空间、生物、新能源、人工智能、量子科技、新材料等新兴领域,具有较高的自主可控程度和较强的装备应用前景。
(一)重点产品
(二)关键技术
(三)产品技术所属企业
1.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无外资股份,法人为中国公民;
2.科研生产能力较强,财务状况良好,能够积极开展新兴领域业务;
3.诚实经营、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良好。
原则上每个企业推荐一款最优产品技术,对已获评相关称号的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所属企业的同系列产品技术,本次不再推荐。
剩余时间: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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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级
4 【征集】关于公开征集2022年东城文化艺术基金项目的公告
发文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申报主体相关说明: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东城区内完成各项注册手续的文化、演艺等相关机构;
(二)项目投资主体明确,已落实自筹资金;
(三)如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承担主要法律义务或投资比例最大的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扶持内容:冻成优秀剧目;品牌演艺活动;艺术普及交流项目;特色演艺项目;艺术人才培养。
剩余时间: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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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申报】关于开展朝阳区第二批文化事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 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申报条件:
(一)园区有较完整的建设和发展规划,符合中央、北京市和朝阳区相关规定及规划要求;具有符合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的物理空间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万平方米,且截至上一年底,园区入驻率达70%及以上;
(二)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应是在朝阳区范围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运营机制和公共服务支撑体系,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建设、管理、运营和服务工作,且规范运营一年以上,无违法违规记录;由属地政府或派出机构行使园区管理职责的参照执行;
(三)园区具有鲜明的文化产业特色,以文化产业为主导产业门类,积极培育融合共生文化生态,园区产值、税收等经济效益指标居于全区领先地位,且截至上一年底,园区集聚的文化企业数占全部入驻企业总数的70%以上;
(四)园区文化事业产业融合贯通发展,紧扣“五有一特”(有规划、有空间、有队伍、有内容、有产品,特色品牌鲜明)发展思路,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已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园区具有一定的党建工作基础,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主动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积极落实国家、市、区重大战略部署,引导园区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剩余时间: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