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下限:3613,缴费上限:26541;
工伤保险:缴费下限:4713,缴费上限:26541;
医疗保险:缴费下限:5360,缴费上限:29732。
申报工资低于缴费下限,以缴费下限为基数,高于缴费下限,以实际申报工资为基数,但基数不高于缴费上限。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依据参保公司行业及申报工伤情况,浮动调整,本表以大部分行业的比例0.32%为例。
值得留意的是,根据京人社发〔2020〕4号文件,从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北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按项目参保的施工企业,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的缴费费率统一调整至0.8%。因为调整赶上社保减免期,减免中小微企业单位承担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不扣费,所以这次工伤费率下调,不容易被察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