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务院
一、内容结构:
《私募条例》一共7章62条,从内容上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扩大适用范围,完善顶层设计以强化监管。
(二)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出多方面规范要求,并明确要求管理合伙型私募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亦适用《私募条例》关于管理人的规定。
(三)重点规范了私募基金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环节,核心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
(四)差异化管理,加快创新发展。
(五)拓宽监管手段,明确法律责任。
政策解读:
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扣除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额。对企业的研发费用实施加计扣除,则称之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首先需要明确其研发项目是否为研发活动。根据相关规定,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发文单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办法内容:
《办法》提出国家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明确了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总体要求。提出了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具体措施,明确了训练数据处理活动和数据标注等要求。规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规范,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未成年人用户过度依赖或者沉迷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对图片、视频等生成内容进行标识,发现违法内容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等。此外,还规定了安全评估、算法备案、投诉举报等制度,明确了法律责任。
区级
04 关于印发《顺义区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顺宣发〔2023〕19号)
发文单位: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宣传部 北京市顺义区文化和旅游局
主要内容:
该《办法》分为七章25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2条。对办法制定依据、扶持奖励对象的条款进行限定。
第二章为支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共3条。对高质量文化企业引进和高成长性文化企业发展、国家级和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优质文化产业项目的扶持条款展开说明。
第三章为支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共5条。对星级旅游饭店引进、星级旅游饭店提质升级、星级旅游饭店评定、旅游公共设施提升、A级旅游景区评定、星级民宿评定、会展旅游发展的扶持条款展开说明。
第四章为支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共5条。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原创舞台艺术作品创作、群众文艺团体称号评定、文化企业举办文化消费活动、文化产业园区或企业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的扶持条款展开说明。
第五章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共5条。对“文旅+”“+文旅”的产业融合新业态、“顺意好礼”商品研发、设立旅游商品营销中心、文旅品牌推广活动、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国家级、市级文旅行业称号评定的扶持条款展开说明。
第六章为政策兑现,共3条。明确资金使用原则、被扶持方应承诺的具体事项。
第七章为附则,共2条。明确办法解释部门及办法有效期。
05 关于印发《石景山区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的通知(石经信局〔2023〕24号)
主要内容:
《措施(修订)》共九条,分别从激励示范引领、提升技术创新、降低办公空间成本、鼓励高层次人才引进、给予高管奖励、加大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上市服务、完善精准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第一条措施,以激励企业典型示范引领为目标。经认定,对首次获得石景山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2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从而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创新发展道路。
第二条措施,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经评审,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符合区域高精尖产业定位的科研项目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支持,从而鼓励企业开展新技术、研发新产品。
第三条措施,以降低企业办公空间成本为目标。经认定,给予石景山区内实际办公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定房租补贴,从而降低企业办公空间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第四条措施,以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为目标。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提供福利,从而提高人才吸引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第五条措施,以给予企业高管奖励为目标。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引进符合石景山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在高管奖励方面给予支持,为高质量发展集聚高水平人才。
第六条措施,以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为目标。支持“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应用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金融等信贷融资方式,为我区营造更加优质的融资环境。
第七条措施,以拓宽企业股权融资渠道为目标。支持投资机构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多项投资业务,推动政府性产业基金参投区内“专精特新”企业,促使股权市场建立完善适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点的服务和产品体系。
第八条措施,以建立企业上市服务机制为目标。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挂牌上市,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上市企业一定补贴,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我区企业竞争力。
第九条措施,以完善企业精准服务体系为目标。建立服务团队,实行“一企一管家”,提高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留住优质企业,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国家级
01 【征集】关于征集2023年度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的通知(工企业函〔2023〕81号)
一、征集内容:
案例内容要体现产业链供应链和产业集群内大中小企业协同数字化转型的特点,大企业或数字化服务商通过技术赋能、供应链赋能、平台赋能、生态赋能、绿色赋能等途径,向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和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开放技术、资金、人才、服务等资源,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主要包含五类模式:
(一)模式一:技术赋能模式
(二)模式二:供应链赋能模式
(三)模式三:平台赋能模式
(四)模式四:生态赋能模式
(五)模式五:绿色赋能模式
二、剩余时间:30天
市级
01 【征集】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度北京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
一、申报主体:
在北京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工艺美术行业研发、设计、生产、服务的单位。
二、支持方向:
(一)国家级重大活动礼品设计开发项目;
(二)挖掘、抢救、保护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项目;
(三)北京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奖励项目;
(四)工艺美术生产工艺和产品创新研发、规模化生产项目;
(五)为北京工艺美术行业提供专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六)收藏和组织创作工艺美术优秀作品;
(七)挖掘、抢救、保护、整理传统工艺美术资料。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工美资金采用奖励或补助方式对项目择优给予支持。
四、申报期限:
敞口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网”(输入网址http://jxj.beijing.gov.cn),进入“政务服务”专栏,“办事入口”进行注册、申报(新用户须注册并经审批通过,方可开始申报);
02 【征集】关于征集北京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合作机构(第一批)的通知
一、征集对象:
(一)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
申请成为北京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合作机构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在管规模在5亿元以上,在管基金数量不低于2支;
(3)管理机构全职员工不少于10人,至少拥有2名具备5年以上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1年有高精尖产业领域私募股权市场的成功投资案例;
(5)具有健全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流程和市场化激励机制,能够为被投企业提供管理咨询、辅导等赋能服务;
(6)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重大过失,无受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不良记录;
(7)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银行机构
申请成为北京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合作机构的银行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北京市分行;
(2)针对中小企业特色产品成本低,利率不超过LPR+100BP;
(3)产品类型丰富,能够提供纯信用类、线上标准化产品;
(4)增信方式灵活,接受抵押、质押、担保等增信措施;
(5)审批效率高,线上产品原则上3-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线下产品原则上5-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二、剩余时间:3天
区级
03 【征集】关于征集第一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的通知
一、申报简介:
《认定及支持办法》集中发力从用地、人才、资金等多方面优化两业融合发展生态,激发融合发展内生动力,助力产业集群建设。
在示范园区内可通过灵活方式增容,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工业或物流仓储用地建成并运营,且出让条件中容积率低于现有主导功能区基准开发强度,试点通过“弹性年期+弹性规模”方式实现建筑规模增容,在用地范围内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提升产业承载空间,用以实现产业更新升级;示范园区实施共性产业服务设施建设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可获得经认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比例的支持,帮助园区产业集聚创造良好环境;示范园区内低效楼宇、老旧厂房及园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获得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低效楼宇改造项目可获得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的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厂房改造和产业园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获得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的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试点企业将获得更大力度的金融服务,可纳入北交所上市重点企业储备库并获得上市管家式服务,银行等金融机构将面向市级两业融合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开发专项金融产品;试点企业在津冀落地的产业链延伸项目,将由项目所在地共同支持项目建设。试点企业中的产业链龙头企业在京津冀范围内首次采购供应链配套企业产品的,可获得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产业强链补链协同奖励。
同时,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如有融合成效显著、经验模式典型、带动作用明显的优秀案例,将获得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
二、剩余时间:10天
04 【征集】关于开展2022年度《丰台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第四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征集兑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扶持标准:
对新认定或新入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并审核通过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扶持。对成功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并审核通过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扶持。
二、申报条件:
(一)2022年度新认定或新入区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于2022年度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证书上发证时间为准)。
2.新入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或在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迁入丰台区同年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证书上发证时间为准,三年有效),2022年度在丰台区工商注册并完成税务登记。
3.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于2022年度在丰台区重新认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证书上发证时间为准)。
4.新认定或新入区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在丰台区纳税额高于零。
(二)2020、2021年度新认定或新入区补报的高新技术企业
2020、2021年度新认定或新入区,因漏报原因未报送申请材料的,本次征集可补报,本次征集是最后一次补报。
1.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于2020或2021年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证书上发证时间为准)。
2.新入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以证书上发证时间为准,三年有效),于2020或2021年在丰台区工商注册并完成税务登记。
3.新认定或新入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度在丰台区纳税总额应高于零。
4.申报企业须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完成上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的填报;纳入科技部火炬中心年统范围的申报企业须完成上年度年报的填报。
剩余时间: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