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发改农经〔2021〕1812号)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应急部 中国气象局 国家林草局
政策背景: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工信部联重装〔2021〕198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
政策背景: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0〕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外形势变化,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进行了修订。
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36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政策背景:为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现发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就有关事项作出公告。
关于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管理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计量发〔2021〕81号)
发文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改革事项和主要内容: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取消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考核发证及强制检定。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调整为企业自主管理,不需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发证,也不再实行强制检定,但应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
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政策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和高质量发展,我办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征集】关于组织开展农业品牌创新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1]17号)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部
征集内容:典型案例聚焦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发展方面的经验做法,突出创新性举措,征集内容主要围绕以下8个方面:
(一)农业品牌机制创新。
(二)农业品牌核心能力提升。
(三)农业品牌营销创新。
(四)农业品牌监管保护。
(五)农业品牌文化塑造。
(六)农业品牌协同发展。
(七)农业品牌脱贫帮扶。
(八)农业品牌国际合作。
征集对象:典型案例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建设主体,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均可自荐、推荐。
截止时间:2022年1月20日
【征集】关于征集“未来工业互联网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重大研究计划2022年度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科学目标:瞄准工业互联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把握未来工业互联网发展趋势,创新工业互联网全要素互联的结构化组织机理、生产制造流程的柔性构造机制、产业链与价值链的网络化调控原理等基础理论与方法,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完成三个以上工业制造典型场景的集成示范验证,形成若干重大基础性原创成果,培养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人才和团队,推动工业互联网应用与服务的范式变革,为构建要素互联结构化、生产制造流程化、工业网络体系化的产业新生态奠定理论和技术基础,引领未来工业互联网的科学发展。
申报时间和方式:请于2022年1月25日前通过Email将“指南建议书”电子版(word格式,模板详见附件)发至信息科学部联系人邮箱。
【申报】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市级初评及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1〕744号)
发文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申报和推荐方式:由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所在地为北京市)会同教材出版单位向市教委会进行申报,教委将按要求组织初评并按教育部分配限额择优推荐。
申报方式:参加市级初评的教材须通过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平台申报。
(http://39.105.101.131:8080/login)
截止时间:12月28日
【申报】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开展实施2021年度全国文艺院团管理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背景:现将《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开展实施2021年度全国文艺院团管理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转发如下,请按照要求积极申报。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推荐表和本院团改革发展问题分析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征集】关于征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自愿提出试点申请,具备《通知》要求的试点基本条件,试点项目应符合《通知》中的范围,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基础,有明确的目标、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能够顺利实施试点任务并完成考核评估。
申报时间:2022年1月13日(周四)前,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电子版发至
ftbzk@scjgj.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