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热线:
4006-971-972

全国企业人才服务平台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Tel:
400-803-2671
Web:
www.jingeasy.com.cn
Email:
easy002@jingeasy.com.cn
推荐新闻 / NEWS More

父亲病危去世,为奔丧员工强休8天遭公司辞退,法院如何判决?

日期: 2021-02-03
浏览次数: 1

01

父亲病危去世,

为奔丧员工强休8天遭公司辞退



王文正系上海安盛物业有限公司员工。

2020年1月6日,王文正因父亲生病向其主管提交请假单后回老家,请假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1月13日。次日,王文正因公司未准假而返回,途中得知其父亲去世,便回老家处理丧事。

2020年1月14日,王文正返回上海,并于次日起开始上班。

2020年1月31日,公司向王文正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内容为:





王文正同志,你于2020年1月5日向公司提出1月6日-1月13日的事假申请。


根据《公司考勤管理细则》的规定,请事假连续三天以上的,需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但你在未经审批同意的情况下,自1月6日起即擅自离职回安徽老家,直至1月15日才返岗,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应视为旷工。


即使扣除3天丧假,你的旷工天数也已达到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的标准,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有权辞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有鉴于此,公司现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你在公司的最后工作日为1月30日,双方劳动关系自1月31日起解除。



总结下就是:公司没批准王文正请假,但他自己强制休假超过3天以上,所以公司辞退了王文正。

根据公司《考勤管理细则》规定:


员工请事假一天由主管领导审批,连续二天由行政事务部(办公室)审批,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公司总裁(总经理)审批;

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公司有权辞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王文正签名确认签收并学习了上述文件。

2020年3月27日,王文正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4,069.06元。

仲裁委经审理,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5,269.04元。

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02

一审法院:

公司严苛施行用工管理,行为不当。


一审法院:公司属罔顾事件背景缘由,机械适用规章制度,严苛施行用工管理,显然不当。

一审法院认为,劳动关系具有鲜明的人身依附性和从属性。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管理的权利,对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惩戒。

但,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应遵循合理、限度和善意的原则。解除劳动合同系最严厉的惩戒措施,用人单位尤其应当审慎用之。

本案中,王文正因父去世回老家操办丧事,既是处理突发的家庭事务,亦属尽人子孝道,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的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给予充分的尊重、理解和宽容。

王文正主张其父于2020年1月7日去世,于1月12日火化下葬,并提供了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予以证明,公司虽不予认可,但并无相反证据予以推翻,一审法院对此予以采信。

故,王文正所请1月6日至1月13日的事假在1月7日后性质发生改变,转化为事假丧假并存。扣除三天丧假,王文正实际只请了两天事假。

考虑到王文正老家在外地,路途时间亦耗费较多,王文正请事假两天,属合理期间范围。在此情形下,公司不予批准,显然不尽人情,亦有违事假制度设立之目的。

1月14日不在请假期间范围,王文正未按时返岗,可认定为旷工,但公司以未经批准即休事假2天及1月14日旷工合计旷工达3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罔顾事件背景缘由,机械适用规章制度,严苛施行用工管理,显然不当。

另,王文正因其父病危于1月6日早上提交了事假申请,已履行完毕请假手续,公司的主管和小区物业经理已在请假单申请上签字,但迟至当日下午才将王文正的请假申请提交集团公司审批,并于次日才告知王文正请假未获批准,故王文正1月6日的缺勤行为,系因公司未及时行使审批权所致,不应认定为无故旷工。

王文正缺勤的期间涉及6个应出勤日,扣除3天丧假,王文正实际只旷工2天,也并未达到公司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故无论从何种角度考量,公司均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理应支付赔偿金。

经核算,王文正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197.5元。

一审法院据此并结合王文正工作年限计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裁决的金额在一审法院核算范围内,王文正未提起诉讼,应视为认可,一审法院予以确认。

故,公司应支付王文正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5,269.04元。

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03

二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回老家为父操办丧事,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无可厚非,公司亦应以普通善良人的宽容心、同理心加以对待。

二审法院认为,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均负有切实、充分、妥善履行合同的义务。劳动者有自觉维护用人单位劳动秩序,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义务;用人单位管理权的边界和行使方式亦应善意、宽容及合理。

本案中,公司以王文正旷工天数累计达到三天以上(含三天)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公司是否系违法解除,应审视王文正是否存在公司主张的相应违纪事实。

对此,本院认为,根据在案证据及查明事实,王文正工作做二休一,2020年1月6日至14日期间,其请假日期为1月6日至13日,其应出勤日期分别为6日、8日、9日、11日、12日、14日。

首先,关于2020年1月6日至13日,王文正于1月6日早上提交了请假手续,其上级主管李建和吴辉予以签字同意,然,其领导迟至下午才报集团公司审批,次日才告知王文正未获批准,故一审认定王文正1月6日缺勤系因公司未及时行使审批权所致,不应认定为旷工,并无不当。

1月7日王文正因公司未准假,返回上海途中得知父亲去世便再次回家办理丧事,至此,事假性质发生改变,转化为丧假事假并存。

扣除三天丧假,王文正实际事假天数为2天,至于此2天事假是否应获批准,纵观本案,王文正请假,事出有因,其回老家为父亲操办丧事,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无可厚非,公司亦应以普通善良人的宽容心、同理心加以对待。

至于公司对王文正父亲去世及火化下葬时间存有异议,本院认为,包括王文正老家安徽在内的中国广大农村仍有停灵的丧葬习俗,而相关村委会证明显示的王文正父亲从去世到火化下葬所耗时间尚在合理范围内,尊重民俗,体恤员工的具体困难与不幸亦是用人单位应有之义,故本院对公司之主张不予采纳。

其次,至于2020年1月14日,该日不在王文正请假期间范围内,公司认定该日为旷工,并无不当。

综上,王文正并未达到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系违法解除。

关于王文正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及工作年限,一审法院认定正确,本院不再赘述。一审认定公司应支付王文正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5,269.04元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来源:劳动法行天下


“京易择”所推送文章均会注明作者或来源,部分文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侵删,非商业用途,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相关新闻 / 推荐新闻 More
2024 - 09 - 03
01  北京市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统一2024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其中明确2024年度北京社保缴费基数及标准:自2024年7月起,北京市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528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821元。同时,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知,北京市2024年度公积金缴费新基数上下限和新月缴额也已公布。具体如下:北京市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5283元,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420元。02  上海市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6921元/月,下限调整为7384元/月。上海市2023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307元/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6921元,最低不低于2690元。03...
2024 - 08 - 09
01  企业招工时常面临的问题很多企业在招工时,都面临过效果不好的问题,公司人员不能同时配齐,人就是招不上来,更有甚者连人力资源经理都换了好几拨。一些企业管理者,有时会不清楚人事部门都在做什么,似乎起不了大作用;基层员工又觉得人事部门天天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人事部门觉得自己很忙,做很多事情,操心很多事情,只是大家容易忽视这些价值,这也让招聘工作难以进行。02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对于这种情况,现在很多公司会选择将人力资源外包,把这部分工作交给专业成熟的公司来做,这样子也解决了公司三方面的问题:1、降低成本2、提升效率与品质3、聚焦于人力资源策略和聚焦公司重点03  人力资源外包管理优势“把不懂的业务全部包出去,只做我们熟悉的”是上个世纪末开始风靡的管理思潮。当时,彼德·德鲁克注意到了这种趋势,指出“任何企业中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都应该外包出...
2024 - 07 - 26
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公司为了节省人力成本都会选择按照最低工资给员工缴纳社保。这种做法真的合规吗?01  可以按最低工资交社保吗?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首先我们必须纠正一个误区,即最低工资≠社保缴费。比如说,北京2023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320元,而最低社保缴费下限为5869元,两者是不一样的!所以,社保按照当地最低缴费基数进行缴纳是不合法的,员工社保缴费基数需要按照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来确定。如果企业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社保,是否可以要求补偿呢?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1、深圳市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但经济补偿的支付年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2、天津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关...
2024 - 07 - 19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直是热议问题,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之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选择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这些问题确实没有那么简单,加之各地劳动法政策有所不同,这些问题就更难弄明白。本期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01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中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如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关闭窗口】【打印
请您留言
立即咨询
京易择人力服务公众号
京易择企业服务公众号
联系热线:010-53326206
公司邮箱:easy002@jingeasy.com.cn
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
Copyright ©2019 - 2021 博亚信达企业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