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政策是贯彻推动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改革的重要举措。2020年7月,结合国家最新要求及社会建议,本市修订出台了《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并于当月启动申报工作。总体看,新修订的积分落户政策运行平稳,社会理性申报,普惠作用凸显,社会反响较好。2020年共有6032人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截至目前已有5555人完成落户办理。
本市2021年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将于4月15日正式启动,5月14日截止,7月12日起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年度落户人员信息。
具体时间安排:
1:申报阶段(4月15日8时至5月14日20时,共30日)
2: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5月15日至6月3日,共20日)
3:审核结果查询阶段(6月4日8时至6月11日20时,共8日)
4: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6月12日至7月11日,共30日)
5: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7月12日起公示,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
2021年本市积分落户规模将保持稳定,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
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自2018年实施以来,始终强调诚信申报,已面向社会通报处理了3批共20名弄虚作假人员,有力维护了申报秩序。2021年,本市将持续严格审核,深化数据共享,加强联动核查,突出公开透明、严谨严肃,确保积分落户工作全程在阳光下运行。在落户公示阶段将继续公示年度总积分以及9项具体指标分值,便于社会监督。
此外,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确保所填报指标信息真实准确,并共同对填报指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并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在积分落户过程中,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向行政机关所做承诺的,相关失信记录将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点击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进行查询了解。
为准确规范填报,节省修改时间,申请人可在申报前做好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自有住所、学历学位备案或认证等信息查询工作,核实无误后再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