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七于2021年9月2日入职汇流公司工作,在职期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为王小七缴纳了2021年10月份和11月份的社会保险费。2021年10月26日,公司向王小七发放了9月份工资5740.2元。2021年11月4日,公司为新进员工建立微信群(包括王小七),要求大家到行政人事部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11月14日,王小七通过邮政快递向公司送达了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理由是公司未按规定缴纳九月份社保、公司没有提供足够劳动保护和劳动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支付加班费、拖欠工资等。即日起,王小七离开公司,双方没有办理离职交接手续。2021年11月25日,公司向王小七发放了10月份工资8124.77元和11月份工资2865.9元。离职后王小七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出具离职证明等诉求。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王小七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0990.67元,公司向王小七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驳回王小七其他请求。公司对该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王小七主张二倍工资违反诚信原则,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一审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条款的立法目的在于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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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1 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45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摘要: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以下称先进工业母机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工业母机企业),允许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企业应纳增 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上述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是指符合本通知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规定的产品。 2 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3年第44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摘要: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市级 3 关于印发《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规范指引》《北京市导游服务规范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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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9月25日18时就要暂停服务了,新社保系统将于10月20日0时开启服务上期我们说了社保新旧系统切换期间人社业务办理有哪些变化今天我们围绕社保新旧系统切换期间一些常见经办问题为您再次解答1.停机切换期间,是否可以办理社保业务?线上办理社保业务渠道暂停服务影响的范围包括: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北京人社App、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E窗通以及“京通”小程序和北京政务服务网。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中涉及的北京市社保业务也将暂停服务。停机期间,养老、失业、工伤线上办理业务渠道暂停,医疗、生育保险的相关业务不受影响,参保单位、参保人可通过市医保局提供的服务渠道(包括“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及线下医疗业务经办窗口)单独办理医疗(生育)保险业务。涉及五险同步办理的业务,例如人员增减业务,参保单位、参保人可通过市医保局提供的服务渠道单独办理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待社保新系统上线后进行医疗(生育)办理结果的数据共享,养老、失业、工伤三险业务无需再单独申报。线下办理社保业务渠道暂停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相关业务,包括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经办窗口,全市各级社保经办大厅,各区公服中心社保窗口,各区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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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示,本市将于10月20日00:00上线新的社保信息管理系统,旧社保系统将于2023年9月25日18:00起暂停服务,期间全市部分社保业务暂停服务,广大参保单位和个人要注意以下情况:相关业务办理调整安排社保经办业务(暂停服务时间:9月25日18:00至10月20日00:00)线上办理社保业务渠道暂停服务,影响范围包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北京人社”APP、“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E窗通,以及“京通”小程序和北京政务服务网中的社保栏目等渠道。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中涉及的北京市业务也将暂停服务。线下办理社保业务渠道暂停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相关业务,包括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经办窗口,全市各级社保经办大厅,各区公服中心社保窗口,各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等。在此期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继续按原受理范围接收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交的社保业务申报材料,待新系统上线后及时办理。医疗、生育保险相关业务不受影响,参保单位、参保人可通过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单独办理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线上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注册并办理相关申报及查询业务。线下可通过各区医保(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需要五险同步办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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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是指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的假期。哪些人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符合以上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都可以享受年休假。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累计工作时间如何确定?根据相关规定,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职工新进单位,年休假有几天?首先,关于新进职工职工是否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因此,职工在新进用人单位是否享受年休假,应当结合职工在入职该单位此前是否连续工作、以及连续工作的期限进行判断。举例来说,小赵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甲公司上班,2020年1月1日起在家待业半年,2020年7月1日入职乙公司,则小赵在乙公司工作的第一年(即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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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孔某为某物流公司员工,于2017年1月入职,月工资标准6000元,双方签订有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19年1月,孔某生育一子,并享受产假、哺乳假,当年度未休带薪年休假。2020年1月,物流公司与孔某终止劳动合同,未支付其2019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某物流公司以孔某已享受产假及哺乳假,不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为由,不同意支付其2019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双方因此发生争议。仲裁请求要求支付2019年未休5天年休假的工资报酬2758元。处理结果经仲裁委主持调解,物流公司同意向孔某支付上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2758元。案例评析《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该《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本案中,张某虽于2019年依法享受了产假、哺乳假假期,但上述假期依法不应计入年休假假期。某物流公司与张某终止劳动合同时,未按照上述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于法相悖。仲裁委提示国家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往往更重视女职工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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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1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235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揭榜任务内容:面向元宇宙、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通用人工智能4个重点方向,聚焦核心基础、重点产品、公共支撑、示范应用等创新任务,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单位,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 2 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政策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提升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和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对2019年制定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级 3 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科发〔2023〕10号) 发文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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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文,明确要求政府购买中不得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劳务派遣要退出历史舞台了吗……财政部发文!政府购买严禁劳务派遣!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购买主体不得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不得将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对于此前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的做法,应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整改。也就是说在政府采购中,财政部已明确规定不得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相信很多人都经历过劳务派遣,尤其在大型的企业、国企、事业单位里,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已经司空见惯。关于我国现在已有的劳务派遣具体人数,网上的信息有的是6000万,有的是3700万,但大家可以从模棱两可的数据中看出,占比绝对不在少数。财政部此举,是否意味着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要逐渐地退出历史舞台呢?有的网友反应:以后可能就都是外包了。劳务派遣是不是要退出历史舞台,小编并不敢断言,只是财政部明确要求不得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是有原因的,这几年劳务派遣出事被查的例子并不在少数。 因此,小编就借今天这个话题,好好跟大家说一说劳务派遣的财税处理,以及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动派遣,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费用,是目前较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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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重磅利好消息!不知不觉2023年就过了大半年初定下的存钱计划进度却没完成一半,今天又有好消息来分享给宝子们!跟你的个人所得税有关系哦!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8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延续一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政策来源: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211242/content.html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另外,8月28日,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国务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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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连发四个文件,明确4项个税优惠继续执行,延长至2027年年底!财政部连发四文件,个税降了2023年8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两部门联合发文,继续延长4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政策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公告中明确:1、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小编解读:这也就是说,年终奖仍可以选择两种计税方式。其中单独计税方法更适合年薪高年终奖低的朋友,而综合计税更适合年薪低年终奖高的朋友。如果是平时月收入较低,可能连专项附加扣除都无法足额用到,那么把年终奖并到综合所得里,充分扣除,可能缴税更低。而在我们的生活中,大部分人属于年薪高年终奖低,故而采用综合计税的方式需要纳更多的税。二、延续实施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关于延续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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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妮系深圳某公司员工。2019 年 6 月 24 日, 公司在工作区域内安装了多个高清摄像头,其中一个摄像头位于王小妮工位的上方,王小妮认为该摄像头能够拍摄到其个人隐私,公司高管是男性,其所在位置易于走光,于是用两把伞遮挡该摄像头。公司通过人事经理两次口头与王小妮就打伞行为进行沟通后,又于 2019 年 7 月 3 日、2019 年 7 月 4 日分别书面向王小妮发送了《警告信》,在此情况下,王小妮仍坚持在工位上撑伞达十多个工作日。公司认为,王小妮自 2019 年 6 月 24 日开始至 7月 17 日期间,为了逃避公司日常管理,故意将两把雨伞将工位全部遮挡,导致公司无法掌握其上班是在工作还是在玩手机,亦或是在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同时,其行为对其他员工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影响正常的办公环境,违背作为一个劳动者应遵守的最基本劳动纪律和行为准则。结合证据来看,其故意打伞遮挡工位的违纪行为长达18个工作日,近乎法定的20.83天的月工作日,具有长期性、持续性等特征。2019 年 7 月 17 日,公司以王小妮在工位上打伞严重违纪为由与王小妮解除了劳动合同。王小妮认为,因其他方位的摄像头仍可清晰拍摄到其工位,其打伞的行为未影响到公司管理目的的实现,并无严重违纪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解除,公司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合计335124元。一审法院驳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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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1 关于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23〕132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主要目标:2023—2024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平均增速5%左右,电子信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突破24万亿元。2024年,我国手机市场5G手机出货量占比超过85%,75英寸及以上彩色电视机市场份额超过25%,太阳能电池产量超过450吉瓦,高端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增长点不断涌现;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集群建设不断推进,形成上下游贯通发展、协同互促的良好局面。 2 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3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政策摘要: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市级 3 关于印发北京地区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京金发〔2023〕17号)发文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适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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